看通报,真有水泥埋尸案!5月10日,网传安徽“警方和消防疑似在水泥块中挖出尸体”视频引发关注。10日下午,安徽阜阳警方就此事发布通报称,系两人在经营水果生意时产生矛盾,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将朋友费某某杀害,并将尸体装入混有水泥的箱中抛入河内。

公安机关立即开展工作,于5月8日将涉嫌杀害费某某的犯罪嫌疑人董某某抓获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男,47岁)与被害人费某某系朋友关系,两人在经营水果生意时产生矛盾,遂将费某某杀害,并将尸体装入混有水泥的箱中抛入附近河内。董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本案属于故意杀人案,行凶者杀人后将尸体装入混有水泥的箱中抛入附近河内,试图藏尸掩盖真相,犯罪情节、手段恶劣,在量刑时会考虑加重处罚。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犯罪嫌疑人故意杀人致死,且藏尸水泥,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或将会面临死刑处罚。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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