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食品安全法》中第五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二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和食品安全风险,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 职业卫生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中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中规模较大的企业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根据职业卫生管理需要配备。”
综上所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和标准。这些规定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食品安全。
1.《食品安全法》中第五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二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和食品安全风险,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 职业卫生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中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中规模较大的企业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根据职业卫生管理需要配备。”
综上所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和标准。这些规定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