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9日

上海地铁1号线车厢内有位女乘客没拉扶手

列车起步后没站稳,重重摔倒

骨折在家休养了近三个月

事后女乘客提起诉讼

向轨交运营方索赔8.4万余元

日前,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审理了这起案件

车厢内的监控视频显示

事发当时

地铁列车刚起步又突然制动

一名站立的女乘客重重摔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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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女子到医院检查

被诊断为骶骨骨折

休养近三个月后

她将地铁运营方诉至法庭

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

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84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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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称上车后列车刚启动就立刻急刹

“中间有一个非常短的间隙”

根本来不及反应去抓拉环

代理律师指出

地铁运行属于高度危险责任

运营方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不管地铁有没有过错

都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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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方面则指出

通过视频可见:

女子摔倒前正在观看手机

没有紧握扶手或拉环


这起事故是忽视自身安全导致的

地铁方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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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方还表示

车厢内一直循环播放安全提示广播

已经尽到了充分的提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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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摔倒受伤是她没有注意自身安全,以及地铁列车惯性共同作用下所造成的结果。地铁列车属于高速轨道运输工具,对乘客因紧急制动摔伤的后果适用“无过错责任”。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周琪表示,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客运承运人对于运输过程中旅客发生的伤亡,应尽赔偿责任,但旅客自身有过错的,可以根据旅客自身的过错程度,相应减轻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谢女士没紧握扶手、注意力又集中在手机上,这一过失直接促成了损害后果,而且是造成损害的主要原因。此外,地铁公司已通过广播循环播放提醒,这也是法院认定其责任较轻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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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判决地铁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告谢女士损失26000余元。地铁方未提起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来源:江苏新闻、新闻坊、看看新闻Knews

编辑:浩然

审核: 若 文

终审: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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