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9日
上海地铁1号线车厢内有位女乘客没拉扶手
列车起步后没站稳,重重摔倒
骨折在家休养了近三个月
事后女乘客提起诉讼
向轨交运营方索赔8.4万余元
日前,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审理了这起案件
车厢内的监控视频显示
事发当时
地铁列车刚起步又突然制动
一名站立的女乘客重重摔倒
第二天女子到医院检查
被诊断为骶骨骨折
休养近三个月后
她将地铁运营方诉至法庭
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
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84000余元
女子称上车后列车刚启动就立刻急刹
“中间有一个非常短的间隙”
根本来不及反应去抓拉环
代理律师指出
地铁运行属于高度危险责任
运营方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不管地铁有没有过错
都应该承担责任
地铁方面则指出
通过视频可见:
女子摔倒前正在观看手机
没有紧握扶手或拉环
这起事故是忽视自身安全导致的
地铁方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地铁方还表示
车厢内一直循环播放安全提示广播
已经尽到了充分的提示义务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摔倒受伤是她没有注意自身安全,以及地铁列车惯性共同作用下所造成的结果。地铁列车属于高速轨道运输工具,对乘客因紧急制动摔伤的后果适用“无过错责任”。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周琪表示,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客运承运人对于运输过程中旅客发生的伤亡,应尽赔偿责任,但旅客自身有过错的,可以根据旅客自身的过错程度,相应减轻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谢女士没紧握扶手、注意力又集中在手机上,这一过失直接促成了损害后果,而且是造成损害的主要原因。此外,地铁公司已通过广播循环播放提醒,这也是法院认定其责任较轻的考量因素。
最终,法院判决地铁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告谢女士损失26000余元。地铁方未提起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来源:江苏新闻、新闻坊、看看新闻Knews
编辑:浩然
审核: 若 文
终审: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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