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开广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其文化价值发掘和文物遗产传承保护工作意义重大。不久前印发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对长城保护工作作出了相关部署。我们要像守护家园一样守护好长城,把保护放在首位,用好法治这把“金钥匙”,切实保护好、传承好长城这一珍贵历史文化遗产。

长城是我国现存体量最大、分布最广的首批世界文化遗产,以法治方式守护万里长城,是法治中国建设和文化强国建设中的必答题,是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重大部署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我国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完备法治框架推进长城保护。建立起以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为主体、地方性法律法规为补充的法规体系,出台《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启动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加强长城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全面加强长城保护法治宣传,推动“像守护家园一样守护好长城”等理念深入人心。

从地方实践看,长城分布的15个省(区、市)以法为盾,持续完善高质量法律制度供给,用严格制度、严密法治保护长城历史文化遗产,把法治要求落到长城保护一线。目前,已有天津、山西、北京、河北、甘肃等省(区、市)针对长城保护进行立法。其中,北京早在2003年出台了我国首部长城保护地方政府规章——《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为打击破坏长城的违法行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也为国家长城立法提供参考借鉴。202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更为全链条保护提供坚实法治支撑。近年来,北京市不断筑牢长城保护法治屏障,从“立规矩”走向“强约束”,健全政府保护责任体系,成立全国首个长城保护修复实践基地,率先开展省级保护现状评估项目,依法办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并发布典型案例,推动形成京津冀三地跨省域协同保护格局,实现长城区域司法协同保护全覆盖。这些实践充分说明,法治既是长城保护最坚实的屏障,也是万里长城代代传承最可靠的依托,长城保护实现从“有法可依”走向“良法善治”、从“单点守护”走向“系统保护”。

长城巍峨,法护山河。只有像守护家园一样守护好长城,持续推动长城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特别是沿线群众保护长城的积极性,才能推动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实现无缝衔接、同频发力,以法治方式护航万里长城永不倒,讲好长城保护法治故事,在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持续贡献“中国智慧”“中国经验”。(王开广)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