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三年不交、过渡费也停了,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最怕遇到交房延期。一处城郊院落被纳入征收范围,产权人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协议,约定 2023 年 6 月交付安置房,过渡期每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三千元,逾期交付按双倍支付。旧房在 2021 年底拆除,一家人只能在外租房,每月房租四千五百元。
到了 2026 年,安置房仍未交付,工地停工一年多,过渡费也在 2025 年初停发。多次找征收部门,得到的答复是项目资金紧张,让继续等。
一、没拿到安置房,过渡期就没有结束
过渡费的性质是临时安置补助。只要被征收人尚未取得安置房,过渡期就仍在持续,补助应当继续支付。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参照适用。
以项目资金紧张为由停发,没有依据。被征收人可以书面催告,要求按协议继续支付;催告后仍不支付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履行。协议约定了逾期双倍支付的,按约定主张;没有约定的,可以按同地段市场租金主张差额。
二、两起案件,一个要钱一个换方案
第一起案件,安置房逾期两年未交付。法院判令征收部门继续履行协议,按双倍标准补发过渡费,并赔偿租房差额。逾期时间越长,累计差额越大,这笔数目在起诉前要算清楚。
第二起案件,项目长期停工,交付已无指望。被征收人请求变更为货币补偿,法院组织调解后由征收方一次性支付补偿款与过渡费。项目确已停摆的,换方案往往比继续等更实际。
还有一起案件,被征收人已领取全部过渡费后再主张逾期损失,法院认为协议未约定违约责任,仅支持按方案标准补发。协议里有没有写违约责任,直接决定能主张到哪一步。
三、三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
标准先看协议,协议没写再看征收补偿方案。方案通常规定过渡期的计算方式、每月标准与逾期处理,协议会把方案内容具体化。协议写「按方案标准支付」的,只能主张方案标准;写「按市场租金」或者「逾期双倍」的,按约定主张。
改成货币补偿需要谈。选择产权调换后想变更的,一般要征收方同意并签补充协议;长期不交付、项目无法继续的,可以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请求解除协议并按货币补偿标准支付。
租房票据要留全。租赁合同、租金发票、转账记录,是主张实际损失的凭据。没有实际租房、借住亲属家的,主张差额难度较大,法院可能只按方案标准支持。
四、现在能做的几件事
把补偿协议逐条对照:交房时间、过渡费标准、逾期责任、有没有约定双倍支付或者按市场租金补足。这是全部主张的起点。
算清差额:从逾期之日起,实际租房支出与已发过渡费之间的差额累计多少,按月列一张表。数字摆在桌上,谈判和起诉都用得上。
固定逾期与停工的痕迹:工地照片、公示材料、与征收部门的往来函件、停发过渡费的通知。书面催告一次,把态度和依据同时留下。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5 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办理房产纠纷案件。2008 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与易胜借名买房律师网,围绕房屋权属、继承分割与合同履行持续整理裁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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