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蔷琵过境,日本海上保安厅八艘巡视船十月二十二日上午六点起,沿台湾海峡中线由基隆往南航行,到澎湖七美西南方、台湾邻接区外海域避风。台海巡署说,期间有五艘中国大陆海警船尾随跟监。
台海巡署的通报里有一句话很关键:大陆海警“利用自然灾害,通过尾随、跟监外国公务船,营造台海‘内水化’假象”。
“内水化”这三个字,是台海巡署自己说出来的。它不说,很多人还想不到这一层。
日本巡视船避台风,走台湾海峡,在国际法框架下有没有问题?台海巡署援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说台湾海峡是国际水域,各国船舶在领海范围外享有公海航行自由,避风符合人道原则。这个说法在航行自由层面站得住。
但中国海警跟监的对象,不是“避风的船”,是“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公务船”。
巡视船不是商船。它是执法船,是日本海上保安厅的编制内资产。一艘公务船进入一片海域,哪怕理由是避风,它的身份不会因为天气而改变。中国海警跟上去,跟的是这个身份。你在我的管辖海域附近出现,我确认你的意图、监视你的动向,这是执法动作,不是军事动作。
台海巡署把这件事定性为“危害航行自由”,但它回避了一个问题:如果中国海警连避风的日本公务船都不跟,那“管辖”两个字还剩下什么?
台海巡署说日本巡视船“尊重台方执法权”,“充分尊重台方管辖权”。这句话在逻辑上有一个漏洞。
如果台方认为台湾海峡是“国际水域”,各国船舶享有公海航行自由,那日本巡视船根本不需要“尊重台方执法权”——它只需要遵守国际法,跟台方的“执法权”没有关系。台方把“尊重”写进去,等于在说:这片水域的秩序,有我的份。
中国海警的跟监,打的就是这个“份”。五艘海警船出现在同一片海域,不是来拦日本船的,是来告诉所有在场的人:这片水域的执法存在,是谁的。
这件事真正值得看的,不是台风,是台海巡署的叙事方式。
它把事件拆成三层:第一层,日本船是来避风的,人道、合法、尊重台方。第二层,大陆海警是利用自然灾害搞“内水化”。第三层,台方全程掌握、严密监控、坚定捍卫航行自由。
三层叙事,每一层都在把台方放在“秩序维护者”的位置上,把大陆放在“秩序破坏者”的位置上。但叙事越完整,越暴露一个东西:台方在这件事里的实际动作是什么?通报里写的是“透过联合情监侦系统全程掌握相关动态”——掌握,不是拦截,不是驱离,不是伴航。
大陆海警跟监了五艘日本公务船,台方在“掌握”。这个对比不需要评论,摆出来就够了。
台风会过去,日本巡视船会离开。但这件事留下了一个先例:外国公务船以避风为由进入台海,大陆海警以跟监回应。下一次再有类似情况,各方都会参照这一次的脚本。
台海巡署说大陆在“营造假象”。但“假象”这个词的前提,是有一个“真相”存在。台方认为的真相是“国际水域、航行自由”。大陆用五艘海警船的存在,提出了另一个版本的真相。两个版本之间没有仲裁者,只有谁的存在更持续。
跟监是存在的一种形式。存在久了,就变成了定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