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家土地上收集雨水,结果换来一场多年官司、1500美元罚款和30天监禁——俄勒冈州牧场主加里·哈林顿(Gary Harrington)的经历,最近又被人翻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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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哈林顿在俄勒冈州伊格尔波因特(Eagle Point)附近维持着三座蓄水池,用来收集雨水和融雪径流。他的说法是,这些水主要用于防范野火,同时供野生动物饮用。但州政府官员的立场是:储存这些水,需要取得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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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的核心在于地点。哈林顿的产业位于大比特溪(Big Butte Creek)流域内,而当地一项1925年的州法律对该流域的用水作出限制,仅允许梅德福市(Medford)及已存在的水权使用。据俄勒冈公共广播报道,他其中一座水坝高约15英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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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林顿曾于2002年通过俄勒冈州水资源部门申请三份蓄水许可。两份申请最初获批,但该部门后来重新审议,将三份申请全部驳回。哈林顿不服,主张自己有权使用落在自家土地上的水。俄勒冈州上诉法院于2007年驳回了他的申诉。

纠纷最终走向刑事指控。2012年,哈林顿因与蓄水池相关的九项轻罪被判成立,一名法官判处其30天监禁,并处以1500美元罚款。

需要说明的是,俄勒冈州并非一律禁止收集雨水。按该州规定,从屋顶等人工表面收集的雨水,通常可以存放在雨水桶或蓄水池中,无需水权许可。哈林顿的情况之所以不同,是因为涉及三座蓄水池和水坝,收集的是受特定限制流域内的径流。他的定罪,并不意味着俄勒冈居民用桶接雨水就会自动面临牢狱之灾。

这桩旧案因TikTok用户@jakevsthestate发布的一段回顾视频重新进入公众视野,截至发稿时播放量最高达到100万。不少观看者质疑:在私人土地上集水,为何会招致如此严重的后果?

  • 有人写道:“雨水不是政府所有的吧?”
  • 另一人发问:“那要是发洪水……我们告谁?”
  • 还有人直言:“美国病了!!!”

也有用户把矛头指向责任归属:“如果雨水毁了我的财产,我能告州政府吗????”

围绕此案的网络讨论,多集中在“收集雨水被罚款”这一点上;而案件本身,是一场围绕蓄水池、水权以及流域特定限制展开的多年法律争端。定罪十余年后,它仍在引出一个问题:政府规则的边界,究竟能延伸到私人土地的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