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台区法院铺镇人民法庭依托“法庭+特邀调解员+村委会”联合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长期争执的相邻排水纠纷。通过法理释明、情理疏导、多方联动,彻底消解双方积怨,以柔性司法守护基层邻里和谐。
陈某、崔某系同村毗邻住户,陈某房屋北侧有一条天然未硬化的排水沟,紧挨着崔某的入户通行道路。此前,崔某为方便日常车辆通行,自行硬化了入户路面和排水沟表层,但未对沟渠内部做防渗、规整硬化处理,导致陈某排水沟排水不畅、频繁淤堵。双方就此问题多次协商无果,矛盾持续升级,陈某遂将崔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数次实地勘查,及时厘清排水沟权属、通行便利、妨害成因等争议焦点,找准双方矛盾症结。为有效修复邻里关系、避免刚性裁判加剧对立,法庭秉持实质性化解纠纷的理念,联动村委会、村调委会,先后四次赴现场开展先行调解工作。经法官释法明理、基层干部居中协调,双方当事人初步达成一致,约定共同对涉事排水沟进行整体硬化修缮,费用由双方均摊,施工全程由法庭干警及村干部到场见证监督。
纠纷本已趋于平息,却因后续施工履约问题再起波折。国庆长假期间,原告陈某擅自联系工人完成沟渠修缮且未通知法庭和村委会。被告崔某以原告单方违规施工、施工点位存在瑕疵、工程质量不达标为由,拒绝按约定分摊施工费用1954元,双方对立情绪再度加剧。法庭干警得知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村干部,并与新驻庭特邀调解员一同赶赴现场,就地开展多元联合调解。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结合现场施工实际情况,逐项梳理双方分歧,精准界定各自过错责任。一方面,依照《民法典》中相邻关系的相关规定,向双方释明邻里间“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法定处理原则,并明确原告陈某单方擅自施工、未遵守约定程序的违约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安抚被告崔某情绪,指出邻里纠纷重在包容化解,理性看待排水沟已实际修缮完成这一事实,引导其合理主张其他诉求。同时,拥有多年农村工作经验的特邀调解员结合乡情民俗、村规民约,细数邻里和睦的重要意义,劝说当事人放下争执、互谅互让、珍惜邻里情谊。
经过两个多小时法理与情理兼具的反复沟通、细心劝导,双方最终放下分歧,重新达成调解协议:原告陈某自行对施工瑕疵问题进行修复,被告崔某一次性向原告支付沟渠修缮费用900元,后双方如期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相关义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案件至此画上圆满句号。
邻里纠纷看似细微琐碎,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基层治理成效与社会和谐稳定,只有用心用情讲透法理、解开“心结”,才能真正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下一步,汉台区法院将持续深化“法庭+”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优势,推动司法解纷端口前移、治理触角下沉一线,以法治力量护航乡村振兴,共同绘就基层治理和谐新画卷。
供稿:陈彬坤
编辑:王佳瑶
校对:王艺萍
审核:王 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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