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以及城乡结合部,堆粪、堆放杂物引发的异味扰民纠纷时常发生。找邻居沟通怕伤和气,不处理又长期受异味困扰,龙岩漳平菁城街道的林先生就遇上这样一件烦心事。
林先生反映,邻居运来一车鸡粪堆放在他家门口,粪堆约1.5米高、四五米宽,气味浓烈,严重影响日常生活。鸡粪堆放长达八九天,林先生和对方沟通,对方一直没有清运。林先生向街道办求助,工作人员展开劝导,问题没有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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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明确
记者查阅《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二条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垃圾、粪便;第三十条规定,出现该类违规行为,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整改。也就是说,这类问题并不是找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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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随即联系漳平市城市管理局,城管工作人员联合社区上门开展劝导。涉事邻居表示,堆放的鸡粪是准备用于农田浇灌,当天已采取临时遮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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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前,鸡粪已经全部完成清运,林先生表示终于不再受异味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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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帮团提醒,遇到同类纠纷记住三点
✅第一,及时拍照、录制视频,保存现场证据;
✅第二,向具备执法权的城管部门进行反映;
✅第三,如果对方拒不清理,可要求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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