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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山野鸟兽不当回事!狩猎红线碰不得

山林繁茂,鸟兽栖息。狍子、蒙古兔、雉鸡…… 这些生灵活跃在朝阳县的山野林地,维系着县域生态平衡。但少数群众心存侥幸,使用弹弓、铁丝猎套等工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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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案例回顾

案例一: 2026 年 3 月,朝阳县公安局环境资源与食品药品侦查大队民警现场查获国家 “三有” 保护野生动物灰椋鸟 1 只、灰斑鸠 1 只、狍类 1 只,狍子皮 2 张、狍子腿 4 只;起获作案工具弹弓 1 个、钢珠 1 包、自制铁丝套 1 个,抓获犯罪嫌疑人 1 名。

案例二: 2026 年 9 月,办案民警现场查获国家 “三有” 保护野生动物蒙古兔 3 只、雉鸡 1只;收缴作案工具弹弓 1 个、铁丝猎套 1 套,抓获犯罪嫌疑人 1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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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案件暴露出部分群众的普遍认知误区:不少人认为只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才受法律保护,捕捉几只常见的山野鸟兽无关紧要,殊不知在全域禁猎区内,使用禁用工具狩猎,即便猎捕的并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同样会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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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获的活体野生动物已移交野生动物救护站,经取样送检后予以放生;涉案野生动物死体及制品按规定做无害化处置。

什么是 “三有” 保护动物?

1、社会价值:捕食害虫、鼠类,维持山林农田生态平衡;

2、生态价值:构成本地生物链重要一环;

3、科研价值:是研究本地生态环境的重要研究对象。

很多老百姓分不清保护级别,觉得只有老虎、豹子才受法律保护,灰斑鸠、灰椋鸟、狍子、蒙古兔、雉鸡等都属于国家 “三有” 保护动物,即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样受法律严格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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稚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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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椋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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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斑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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狍子

重点提醒: 辽宁省全域均为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只要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弹弓、铁丝猎套、捕兽夹、粘网等禁用工具狩猎,无论猎捕数量多少,都可能构成非法狩猎罪,并不是只抓珍稀动物才会犯法。

警方提示

1. 摒弃侥幸心理:不要觉得 “打几只鸟、抓几只野兔没事”,弹弓、铁丝猎套均属于禁用狩猎工具,一旦使用就有刑事风险,“不知道法律规定” 不能成为免责理由。

2. 拒绝野味,拒绝野生动物制品:不猎捕、不购买、不食用野生鸟兽,不收藏狍子皮、野生动物肢体等制品,不参与相关交易。

3. 妥善处置家中违禁狩猎工具:家中存放弹弓、钢珠、自制猎套等狩猎工具,请勿带到野外,主动上交到就近公安机关。

4. 积极举报违法线索:广大群众如果发现有人在山林、野外非法捕猎、架设猎套、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请及时拨打 110 报警。保护野生动物,人人都是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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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宝贵财富,守护山林生灵,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生态家园。朝阳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大对非法狩猎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筑牢县域野生动物安全防线。

来源丨朝阳县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