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郑微)“我不该在高龄津贴摸排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损害了群众利益......”日前,在通山县通羊镇纪委干部到港口村宣布处分决定时,该村受处分干部吴某懊悔不已。
前不久,通山县纪委监委通过大数据建模,碰撞比对、筛选分析发现几起高龄津贴漏发的问题线索。其中吴某因工作失职、摸排不到位,导致该村吴姓老人漏发高龄津贴长达7年,最终吴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也督促民政部门按规定为老人补发了高龄津贴。
近年来,通山县纪委监委认真办好养老服务领域民生实事,紧盯涉老资金发放使用、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等,坚持监督监管同频共振,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压实监管责任,健全长效机制,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筑牢长效屏障。
查问题是前提,治根本是关键。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查改治”一体推进,认真查找问题和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梗阻,精准向民政、财政等职能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醒提示函,督促相关部门健全完善《通山县公办养老机构财务管理办法》《通山县养老服务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等制度规范22项,涵盖机构准入退出、资金监管、服务评价等全流程,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运行。同步督促民政部门围绕“养、食、安、乐”关键环节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现问题整改与业务提升深度融合。
为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综合效应,该县纪委监委选取养老服务领域典型案例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组织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用“案中人”“身边事”推动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让广大老年群体老有所养、老有所享是民生大计。”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跟踪监督养老服务质量、惠民政策落实、职能部门履职等重点环节,切实把监督成效转化为治理成果,托起幸福“夕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