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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东枝埃达雅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发布通告,在工业区内获得地块但未从事经营的地块业主,须在规定期限内前来报到,若未报到将依据现行法律予以追责。

位于掸邦南部埃达雅分镇第(12)街区、面积902英亩的工业区内,2006-2007年间以临时用地令分配土地用于工业经营,但直至20多年过去仍未从事经营的地块业主,自9月19日发布通告之日起15天内,须于办公时间前来报到,已作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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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当地民众说道,"已获得用地令却未经营的地块,已经通知了。据说未报到者将被追责。此外,长期居住在此的农户的40多所房屋也被拆除了。"

据一名当地人士透露,工业区内已获得用地令但未从事经营、处于闲置状态的地块数量有50多块至近80块。

根据工业区法第34条(c)款,获得地块却未从事经营者,须提交经营计划和完成期限,并取得相关委员会的批准。

法律规定,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经营,须按土地市值每年缴纳10%的罚款;若无法缴纳,可收回土地使用许可或地契。

此外,还通知地块业主尽快在自有地块上落实中小型企业(SME),并清除灌木杂草。

据悉,2026年10月22日,工业区扩建土地范围内的30所房屋因警告期已满,已被多部门联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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