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同样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的人每月能多领一笔退休生活补贴,有的人却一分也拿不到?这背后的差异,其实要从十多年前那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改革说起。
体制内的养老待遇究竟有多好?曾经有一个很典型的案例:一位事业编七级职员,按并轨前的老办法计算,每月养老金能到手八千多元;而按并轨后的新办法计算,每月养老金能拿到一万一千多元。
推动并轨的一个重要初衷,本是缓解日益沉重的财政压力,可为什么越并,退休金反而越高?要理解这个看似矛盾的现象,就得先回到2013年前后那段改革攻坚的岁月。
无论是出于公平考量,还是因为财政压力,到了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但怎么并,是个大问题。
1992年,我们在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改革上有过一次漂亮的破局:当时的城镇职工实行单位养老,用了差不多五年时间,就把他们全部切换到了社会化养老的轨道上。国企丢掉养老包袱之后,极大增强了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但这一招,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中却有点行不通。
原因很现实。企业职工转向社会化养老之后,养老金的替代率从70%—80%一路降到了50%左右,也就是说,当年改革的成功,是企业职工用降低养老待遇换来的。
如果机关事业单位也照搬这一套,推不推得动是个大问题。上世纪90年代初和2008年前后,相关部门曾在个别省市、个别群体中做过这样的改革试点,但毫无疑问,几乎全部搁浅。
所以2014年这次并轨的顶层设计很明确:要改就得软着陆,制度可以变,但待遇不能看,更不能立马拉平。为了做舆论铺垫,2014年某机关大报直接刊文,称拉平退休待遇将对公务员产生新的不公。
文章的大意是,体制内高退休金是应有之意——"公务员是国家公职人员,养老待遇差了,队伍可不好带,积极性和责任心都会受影响;能考上公务员的文化程度也较高,读书时间长,教育投资大,拉平退休待遇,对寒窗苦读十几载的公务员来说是否也不公平?
拉平公务员与企业职工的退休待遇,是以平均主义偷换公平的概念,将会对公务员产生新的不公,最终不利于国家的整体运行,影响社会治理的效果。"
文章主旨其实就是一句话:并轨可以变,但待遇不能降。虽然引发了不小的争议,但从后面并轨的细则来看,的确在按这个方针执行。
根据2015年的报道,时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当时承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将保障绝大多数人缴费之后收入不降低,还可以略有增加。他还特别强调,这个待遇水平不仅指退休待遇,还包括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后的现实收入水平。
也就是说,改革之后,不仅未来的养老金会拿得更多,当下到手的工资也会更多。
这一思路在当时被解释为"避免机关事业单位在改革前后的待遇波动,以减轻改革阻力"。在这个总方针的指导下,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正式启动。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被划分为三类:2014年前已经退休的叫"老人",2014年后新参加工作的叫"新人",而2014年前参加工作但当时尚未退休的叫"中人"。谁是最难啃的骨头?
毫无疑问就是中人。老人按老办法来,工龄满二十年、三十年、三十五年,养老金照样拿80%、85%和90%,利益没有受损,自然不会闹。
新人按新办法走,和企业一样,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不认同可以不考公,没话说。
但中人正在干活,既要让他们好好干,又不能让他们成为改革的阻力,怎么办?答案就两个字——加钱。
2014年与养老金并轨同时公布的,还有职业年金制度、工资调整方案、过渡性养老金办法等一整套配套措施。中人的养老金结构被调整为"2+1+1"四个部分。
前面的"2"分别是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这和企业职工无异。但对中人来说,之前没缴过费,哪来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即便改革后往里面交,前面少交了很多年,账户体量也不会大。
这里就用上了当年企业职工社保改革时的老办法——视同缴费。有了视同缴费,就可以给中人额外发一笔养老金,这就是"2+1+1"里的第一个"1":过渡性养老金。
根据视同缴费年限的不同,各省市可以根据自身工资水平设置不同的系数。举个例子更直观:某份养老金核发表上,缴费期限写的是41年5个月,但实际缴费其实只有8年6个月,剩下的32年11个月都是视同缴费。
那8年6个月自己交的部分,对应到个人账户里,每月只能发出一千出头;而三十多年的视同缴费带来的过渡性养老金,才是账面上最厚实的那一块。
"2+1+1"中最后那个"1",是职业年金。它相当于一个强制性的补充养老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存,退休后按月或按年发放。
再加上并轨同步进行的工资调整,整个体制内人员的养老金基数也水涨船高。数据可以佐证这一点:从并轨前后几年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来看,企业职工年工资增长幅度大约四千元,而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的年工资增幅分别达到约九千七百元和九千八百九十元。
到2017年,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双双突破85000元。工资普涨意味着养老金基数也在涨,再叠加"2+1+1"的乘数效应,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差距在并轨之后反而越拉越大。
所以退休生活补贴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同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的有,有的没有?
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退休生活补贴主要是指机关工作人员,或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才会享受的一项待遇。2021年中央办公厅关于规范补贴津贴的相关通知中,所覆盖的对象实际上也只是机关工作人员和参公管理人员。
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为了平衡机关退休人员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之间的待遇标准,各地在发放退休生活补贴时,除了机关工作人员以外,对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普遍比照退休公务员的标准发放。
这就意味着,一个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退休的人员,哪怕不属于参公管理身份,也能稳稳拿到这笔每月2100元左右的补贴。
而对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比如大多数公立医院等,情况就要复杂得多。严格来说,这类单位的退休生活补贴也在发放,但财政只按差额拨款的比例拨付给原单位,不足的部分需要由单位的自有资金来补齐,总体标准同样是每月2100元。
如果单位自有资金充裕,退休人员拿到的金额和全额拨款单位基本一致;但如果单位自有资金捉襟见肘,那就可能只能享受到财政拨款的那一部分,甚至更少。至于完全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退休生活补贴的发放就更没有保障了。
这也是为什么同样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身份标签看似一样,拿到手的钱却可能差出一大截。
单纯从金额上看,并轨之后,不仅退休后要发更多钱,还要为未退休的体制内人员缴纳社保、给在职人员涨工资,财政支出压力似乎更大,看上去还不如不并。但真正增加的支出,主要花在老人和中人身上,尤其是花在视同缴费带来的过渡性养老金上。
在官方叙事里,这是改革的成本,也是历史的欠账。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只要熬过老人、熬过那批视同缴费期较长且正在领退休金的中人,整个社会的退休待遇就会进入差距逐渐缩小的区间。
对于2014年之后入职机关事业单位的新人来说,至少从名义上,他们不再是特殊群体、没有特殊待遇,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和企业职工完全一致——名义上的公平已经做到了。
但光有名义公平够不够?数据可以给出答案。
2026年考公人数第一次超越考研,国考3万多个岗位迎来超过300万人报名,整体报录比达到98比1。其中,国家移民局一个岗位招录一人,报名过审人数达6470人。
一边是希望"为人民服务"的人乌泱乌泱,一边是正在为人民服务的人不愿挪岗。官方披露的数据显示,公务员的离职率曾一度低到0.1%,而民企的离职率大概在20%左右,两者相差约200倍。
为什么大家对体制内趋之若鹜?因为名义公平下面是实实在在的待遇差:一个越老越有资历,一个35岁就要焦虑瓶颈;一个全额缴纳五险一金还有职业年金,一个要时刻留意公司降本增效;一个退休后还有2100元左右的生活补贴兜底,一个连公积金都未必按时交得上。
当然,这并非主张所有人都应有完全一样的待遇。但制度并轨之后,待遇并轨一定是大方向。
不一定要削峰填谷,但至少要做到波峰和波谷的差距逐渐缩小。因为养老制度的终点从来不是同一套算法,而是每个人在当前的分配机制下,都能够体面、踏实、有尊严地老去。
老有所依从来不是某一个群体的专属,这是当下社会的诉求,更是一百多年前就对人民做出过的坚定承诺。
身份是机关、参公、全额拨款,还是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直接决定了这笔补贴能否足额发放;单位的财政来源是否稳定、自有资金是否充裕,又决定了那每月2100元的标准能否真正落到实处。
而更深一层,则是并轨改革推行十年来一直没能彻底解决的那道难题——制度已经并了,待遇还没真正并上。只有当波峰慢慢降下来、波谷慢慢抬上去,这类"同身份、不同待遇"的疑问,才会真正淡出大家的视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