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公布《南江口镇恒广货场码头“7·30”临水作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显示,2026年7月30日14时13分,位于郁南县南江口镇恒广货场码头发生一宗临水作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导致1人死亡(何某清,男,55岁,恒广码头 2),直接经济损失93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事故现场发生基本情况。

事故背景及前期设备受损情况

受近期西江河水位上涨等多方原因,导致恒广码头2。刘某明与外来工廖某威以口头形式达成:以包食、宿、材料外2.5万元作维修酬劳为协议。自2026年7月16日起,先后通过廖*威等人招募4名员工:高某、张某发、何某文、何某清(死者)到恒广码头2。

事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恒广码头制定公司有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架构、管理职责、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守则等。

经查,廖某威本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空作业操作证;高某、张某发、何某文、何某清(死者)均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恒广码头2。

事故发生经过

2026年7月30日14时13分,何某清1人在恒广码头2,在没有戴安全绳和没有穿着救生衣情况下不慎跌落西江河中。监控视频显示,何某清落水挣扎约20秒后沉没。后经连日多方搜寻,至广东三水流域发现其溺亡,造成本次生产安全事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何某清在2。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综合现场勘查,结合现场人员笔录,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维修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在靠近江河作业时无现场安全监护人员,未穿系好临水、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独自在临水区域作业,不慎落水溺亡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恒广码头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维修作业现场安全管控存在漏洞,对临时维修作业、临水高危作业的全过程监管缺失,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现场作业人员违规行为。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对外聘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未有效强化作业人员临水作业安全风险认知,未能让维修作业人员熟知特种作业安全规程及违规作业风险后果,作业人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薄弱。

3.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存在疏漏。未严格落实特种作业监护制度,现场安全巡查、管控缺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综合分析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规定,现就事故单位和负有相关责任的单位、人员作出如下划分和处理建议:

1.恒广码头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

一是未督促维修作业承揽者(廖某威)安排落实进场维修前对施工人员开展高处作业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二是未落实好专职安全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三是现场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码头现场作业人员违规作业;四是未督促维修作业人员何某清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于高处作业时全程佩戴安全绳开展工作。

对该起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处理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2.陈某,恒广码头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维修作业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对维修作业人员特种操作作业资格核查、未压实对维修现场日常巡查管控工作;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业仅停留在口头上。对事故负有间接责任,建议由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处理,通报其所属党支部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3.刘某明,恒广码头股东之一(码头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履职不到位,未与维修作业人员廖*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对维修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核查;履行现场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日常维修作业巡查管控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作业人员违规作业行为。对事故负有间接责任,建议由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处理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4.覃某荣,恒广码头安全主任,履行现场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日常维修作业巡查管控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作业人员违规作业行为。对事故负有间接责任,建议由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处理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5.廖某威,维修作业承揽者,用工管理不规范,未对维修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实而安排作业。对该起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恒广码头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6.何某清,维修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在靠近江河作业时无现场安全监护人员,未穿系好临水、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独自在临水区域作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何*清在此次事故中已溺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7.属地镇政府及行业监管部门虽然开展了常态化安全监管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检查计划对辖区内的码头开展日常安全巡检查、安全培训宣教等相关工作,但恒广码头仍发生了1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建议由郁南县人民政府对属地镇及相关部门进行约谈。

来源:南方都市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小编:路小畅 审核:舒克 监制:晓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关注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