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急赶时间”
“车速太快,刹不住了”
“没有看到”
不礼让行人
可能有各种各样的理由
但请记住:任何理由都大不过生命安全
一脚刹车、片刻等待
不少悲剧就可以避免
徐州交警最新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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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苏C1V7V2
地点:将军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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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苏CM82X0
地点:响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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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苏CDS9208
地点:黄河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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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苏CD89293
地点:府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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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苏CZ9T71
地点:堤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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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苏CD09739
地点:汉景大道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款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
文明交通 礼让天下
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
还是行人
都应以“礼”为先
多一分礼让,少一分隐患
来源 | 徐州交警
徐州广电编辑 | 李勇良
一审 | 姚亮
二审 | 朱宸昕
三审 |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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