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急赶时间”

“车速太快,刹不住了”

“没有看到”

不礼让行人

可能有各种各样的理由

但请记住:任何理由都大不过生命安全

一脚刹车、片刻等待

不少悲剧就可以避免

徐州交警最新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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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苏C1V7V2

地点:将军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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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苏CM82X0

地点:响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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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苏CDS9208

地点:黄河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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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苏CD89293

地点:府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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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苏CZ9T71

地点:堤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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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苏CD09739

地点:汉景大道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款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

文明交通 礼让天下

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

还是行人

都应以“礼”为先

多一分礼让,少一分隐患

来源 | 徐州交警

徐州广电编辑 | 李勇良

一审 | 姚亮

二审 | 朱宸昕

三审 |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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