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林维权热线
10月6日,市民腾女士带着10岁的孩子前往瓯北一家主打户外营地风格,名为风禾里的咖啡美食店打卡游玩。然而,孩子在咖啡美食店的户外场地游玩时,不慎从一处斜坡摔下,右手手腕部位受伤,在医院诊断为桡骨远端骨折。
腾女士:反正医生是说他这个情况的话,至少要两三个月啊。因为他是刚好手腕处有一块骨头断了,医生就说恢复得好嘛,软骨能黏连是最好的,如果黏连不好的话,医学上可能最差的预估,以后手掌可能会有长歪的一个风险嘛。
▲该咖啡馆内部场景设计,家长标记了孩子摔落的位置
腾女士描述了当天去这家咖啡美食店的情况。
腾女士:10 月 6 号晚上,我们一家人去瓯北塘头山的风禾里营地咖啡。进去之后,他那边是有一个儿童乐园吧,一个游乐设施吧,应该算是滑滑梯这种的。小孩跟几个小朋友在那边玩,我就在他前面走,没过两分钟就听到他“啊”的一声。他有个斜坡嘛,高低错落的这样一个造景的,然后他就从那个小坡上就摔下去了。我当时就看到他手就感觉有点不一样,感觉像骨头像移位了,我就赶紧就打电话,我就叫我老公过来,我说他应该是摔骨折了。
▲医学报告
腾女士和家人当即带孩子前往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就诊,确诊为右手手腕处有骨折,医学上称桡骨远端骨折。孩子发生意外,做父母的最为揪心,然而令腾女士更加生气地是,该咖啡美食店对事情的态度。
据腾女士所说,大概在一周之后,因为没有再接到这家咖啡美食店的任何电话,滕女士一家再一次前往了这家咖啡美食店的所在地,和当时店里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涉,现场交流没有达成任何共识,且产生不愉快。
腾女士:他就不承认自己有那个责任嘛,后来我们就说,在你的场地上发生了事情,那你一定的责任是有的,你说毫不相关是不可能的。他说我们是做餐饮的,你在我这如果吃坏了喝坏了,他说我是有责任。你过来玩消费,你摔了,我有责任,他说这个我是不敢承认的。他是这么说哦,就态度很差,就完全是很差。本来我们也不是不讲理的家长,但是你这种态度我就非常不舒服。
根据腾女士提供的号码,记者联系了这家咖啡店的负责人黄先生,黄先生得知记者的来电,表现出了强烈的抵触情绪,并表示自己没有态度很差,而且发生事故的当天也是积极配合送孩子前往意愿就医。
黄先生:你让他自己给我打电话!我怎么态度不好了?我们态度好的很,好不好?这现在社会做事,大家要凭良心讲话的了,对不对?我们还派司机送他去二医院检查,检查完之后,第二天,他说医生说可能有骨折,家里养几天就好了,一个礼拜再说,一个礼拜都给我没来个电话。就这么个情况。已经10 多天了,没给我来个电话,是不是这事默认就好了呢?现在有媒体来个电话,说什么被投诉,你说我不是冤大头?
对于腾女士第二次到店且产生不愉快的事实,黄先生并未主动提及。另外,对于是否承担责任,黄先生是这样说的:
黄先生:家长是主要看护责任,比方说你孩子去公园玩,你摔跤你找谁呢?我们在那里提供场所玩,又没有收他费用的。你去哪里玩,你有走路摔跤了,你什么责任呢?对不对?
究竟商家需不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科林维权热线》记者咨询了浙江聚祺律师事务所陈欣欣律师,陈律师说,经营场所有保障安全的义务,责任划分按照双方过错程度,分比例承担。
陈欣欣律师:这类案件的核心法条是民法典关于经营场所安全保证义务的内容。经营场所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责任划分会存在比较双方过错程度后,按比例分担的情况。就本案而言,孩子在咖啡店户外斜坡处摔伤,斜坡作为高低错落造景的一部分,属于具有一定跌落风险的区域。如果该斜坡未设置警示标识,未采取防滑或者防护措施,且现场无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提示或者秩序维护,则店家存在较为明显的安全保障义务履行瑕疵,那么认定承担主要责任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但与此同时,孩子若存在脱离腾女士近距离看护的情况,或者时间较久的话,可能也会据此认定监护人存在一定程度的看护疏漏,从而可能相应的减轻店家的责任比例。
陈律师提到,虽然孩子已经10周岁,但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陈欣欣律师:10 周岁的孩子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已经具备了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基本风险认知能力,这也就意味着他对斜坡的高低落差、奔跑可能摔倒等,并非完全不能预见,这也就可能会认定孩子对风险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其未加注意的奔跑或者行走方式可能会存在一定的过失。但这一因素通常不会成为主要的减责事由,因为未成年人的风险判断能力毕竟有限,场地的防护义务仍然是首位的一个审查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