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后来跟记者说,住这儿的是租户,物业和房东都上门劝过,让他把刀拿走。租户的回复是:这是我的习俗。至于那四个监控,租户说跟对门邻居商量好了。对门同意了,这事就算完了吗?同楼层其他住户每天上下楼,镜头照样拍得清清楚楚。
律师张甜把话说得很直白:装在公共过道上的监控,能拍到邻居进出时间、出入频次、有没有访客,这些信息都属于受保护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因为发生在楼道里就不受保护。民法典第1032条写在那,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侵扰、泄露等方式侵害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重庆秀山县法院判过一个案子,张某在自家外墙装摄像头,能拍到邻居王某家厨房、客厅甚至二楼厕所,法院判他拆除。南通如东县法院也判过类似的,王某在楼道装旋转摄像头,辩称镜头对着电梯口没对着邻居家门,法院没采纳,理由是镜头调不调、怎么调,邻居控制不了也监督不了,隐私受威胁是客观存在的。
宁波这个租户装的是四个。上下夹击,公共楼梯全在画面里。对门那户人家点了头,三楼四楼五楼经过这截楼梯的住户,谁问过他们。
菜刀的事更直接。普通家用菜刀确实不算管制刀具,但挂在公共楼道里是另一回事。维修师傅那句话说得实在:你完全可以挂个牌子嘛,完全没必要放把菜刀。楼道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部分,不是谁家门口的延伸地盘。真要有小孩好奇伸手,或者哪天门没挂稳掉下来,挂刀的人跑不掉民事赔偿责任。物业和房东都劝过,租户拿“习俗”挡回去。什么习俗需要在公寓楼公共通道挂菜刀写威胁字?搜一圈也找不着。网友说这是给荒唐行为找借口,话糙理不糙。
对联倒是能解释一半。横批“克里斯就是我”,对联里“古典健体”“力量控制组组力竭”,明摆着是个练健美练到走火入魔的租户。门上贴“练”字,门边挂菜刀,四个监控盯着楼道,整个门口像一个小型力量训练据点的入口。但健美是个人爱好,把爱好延伸到公共空间里搞成恐吓式布防,性质就变了。
物业在这件事里的位置也很尴尬。他们说了“劝过”,但刀还在,监控还在转。物业服务人按照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楼道里挂刀算不算安全隐患?四个摄像头无差别拍摄整层住户进出算不算侵扰?如果劝了没用就停在这,那“劝”这个动作本身就成了摆设。最高法在2026年工作报告里提过一句:物业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消防安全、督促无果后清理楼道杂物不构成侵权。菜刀不是杂物,但逻辑是通的:公共区域的安全隐患,物业有职责处理到底,不是上门说两句就算交差。
还有一个细节容易被忽略。租户说监控跟对门商量好了。对门那户可能确实不介意,甚至可能跟租户关系不错。但隐私权这个东西,对门放弃的是对门自己的那部分。隔壁住户每天下班回家经过楼梯,抬头四个镜头对着脸,他们没签过任何同意书。北京法院判过一个案子,西某在自家房后装摄像头,拍的是胡同,虽然拍不到王某家大门,但胡同是王某一家出入的唯一通道,法院照样判拆,理由是王某及其家人出入胡同的信息作为个人信息可能被摄录留存,西某未经王某同意。宁波这栋楼的公共楼梯,对同层住户来说就是那条“胡同”。
维修师傅的视频传到网上之后,评论区有人问了一句:如果有坏人来作案,这把刀会不会变成给坏人预备的凶器。这话听着像段子,但楼道里挂一把刀,防的是敲门的人,还是把所有经过的人都当成了假想敌,租户自己大概也说不清楚。能说清楚的是:门里面怎么练、贴什么对联、挂什么横批,是个人自由。门外面那一亩三分地,从菜刀到摄像头,每一寸都踩着别人的权利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