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时隔26年的医疗纠纷案落槌,患者术后多年最终死亡,河南焦作法院因医院病历档案缺失而判令医院全责赔偿151.39万元。作为代理患方维权25年的律师,我由衷为这份判决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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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
很多人觉得时间太久,早已过了追责期限。可医疗伤害有时不会立刻爆发,创伤潜伏数年、数十年,痛苦长久伴随患者和家属。这26年,不是轻飘飘的数字,是漫长的煎熬、反复求医的奔波、悬在心头的恐惧,是日复一日挥之不去的精神折磨。
法院认可医院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关联,突破了“时间久远就不能追责”的惯性认知,守住了受害方的救济通道,对同类案件有着积极的指引意义。
但也有遗憾:漫长二十六年的精神煎熬,对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还有提升空间。肉体伤痛会随时间定格,而精神痛苦持续半生,它的重量不该被低估。
司法既要算清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这些看得见的损失,也应当看见漫长岁月里看不见的煎熬。希望今后更多判决,能正视长期潜伏型医疗损害的特殊性,让精神抚慰金匹配受害者真实承受的苦难。
正义虽迟,但不该打折。期待更多有温度的判决,真正抚平久拖不散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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