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凌晨4点,内蒙古苦水镇工商银行门前,涂尚国没有急着回招待所,而是独自站在紧闭的院门外,反复打量街道、餐馆和车辆可能经过的方向。此时,案发现场已经清理过一遍,可真正关键的线索,恰恰藏在这个少有人注意的时刻。
案发前一晚,支行行长的儿子在市里办婚宴。全行职工赶去赴宴,原本负责值守的保安又参加统一考试,银行里只剩新职工姚明基和看门人老吕。偏偏老吕家的母牛临产,他被妻子叫回家,最终姚明基独自留在值班室。
4月27日清晨,姚明基的弟弟来叫他吃早饭,才发现他已经倒在床上。尸检显示,姚明基死于凌晨零点至1点之间,生前喝过啤酒,吃过牛肉干。更异常的是,他死时像熟睡一般,右太阳穴中弹,弹头穿出后嵌入墙中。
银行营业室被泼满煤油,保险柜遭到锤击和撬压,25万元营业款被取走。金库值班室里的手枪和22发子弹也不见了,另一支长枪仍留在柜中。通往金库的门锁完好,金库内部的厚重防盗门没有被触碰,说明凶手并没有真正打算进入金库。
涂尚国在枪柜把手上提取到一枚清晰的右手拇指指纹,还在通向金库的门上方玻璃上发现另一枚指纹。两枚指纹纹线相似,初看像出自同一人,专业鉴定却证明并非同一个人。保险柜上没有指纹,只有戴真皮手套留下的痕迹,这种反差让现场更加难以解释。
“这不是普通的临时起意。”涂尚国判断,“凶手熟悉银行,也认识死者。”
他认为,姚明基很可能是被熟人叫醒或叫开门后,与对方喝酒聊天,等到放松警惕、进入睡眠状态,才遭到枪击。茶壶和茶杯被丢进厕所,煤油被泼洒在营业室,均显示凶手有意清除痕迹。但问题随之而来:一个如此谨慎的人,为何会在枪柜和玻璃上留下指纹?
排查很快陷入僵局。银行保安因集体考试,基本都有不在场证明;老吕虽无法证明整夜未离家,但邻居确认他家的母牛确实在当晚生产。姚明基的高中同学朱灿明也被怀疑过,他承认曾在当晚到值班室陪姚明基喝酒、聊天,还碰过枪柜。由于害怕被当成凶手,他躲到亲戚家,后来被带回调查。
朱灿明多次陈述都很一致,指纹也只能证明他曾到过现场,无法证明他杀人。涂尚国坚持不能靠强行逼问获取口供,案件仍需从物证和现场关系中寻找突破。
几天后,涂尚国再次走进已经恢复营业的银行。空气中飘着茉莉花香,工作人员点燃熏香,是为了压住先前浓重的煤油味。这个细节让他突然想到,煤油不可能是凶手与姚明基喝酒时随身带来的。
凶手或许来过两次。
第一次,他杀人、取枪、撬开保险柜,带走现金;第二次,他才带着煤油返回现场,试图干扰嗅源。这样算下来,第二次离开银行应在凌晨4点至5点之间。此时,朱灿明早已回家,他在零点前后被邻居张君看到,嫌疑因此减弱。
凌晨4点多,涂尚国来到银行附近的一家餐馆。一个常来捡菜叶的老太太告诉他,那天清晨银行大门曾开过,她看见一个身影在院内一闪而过。她以为那是姚明基,实际看到的,却很可能是返回现场的凶手。
随后,一名建筑工人杜长军前来反映情况。4月27日凌晨4点10分左右,他经过银行时,看见门外停着一辆212吉普车,有个年轻人从院里出来,直接上车离开。杜长军还记住了车牌,并发现车辆后来停在市区一户人家附近。
车牌查清后,专案组所有人都愣住了:那正是支行用于接送人员的车辆,驾驶员是老吕的儿子吕敬波。
吕敬波与姚明基年龄相仿,是高中同学,也是支行临时工。他知道老吕离岗,知道当晚无人值守,也清楚营业款没有及时送走。更重要的是,他的身高、体形与姚明基接近,完全符合清晨目击者看到的背影。
秘密搜查吕家时,枪和现金并未立即找到,涂尚国却在煤堆旁发现一截约40厘米长的木柄,前端沾有墨绿色油漆。化验表明,油漆成分与银行保险柜一致,这成为指向吕敬波的重要物证。
到案后,吕敬波辩称是姚明基让他抢钱,枪击只是意外。涂尚国指出,子弹从太阳穴近距离射入,死者毫无防备,绝非走火;保险柜上的痕迹显示作案时戴过手套,整个过程具有明显的准备性。
在进一步搜查中,涂尚国注意到老吕听见炕面被敲击时神情突变。掀开炕席和砖块后,那支失踪的手枪终于被找到。老吕试图替儿子顶罪,声称杀人和抢钱都是自己干的。
面对父亲承担死罪,吕敬波沉默了很久,最终低头承认,案子是自己做的。案发当夜,他先驾车外出,因没有胆量抢劫乘客,返回途中想起银行情况,便谎称替父亲值班,进入值班室。姚明基熟悉他,没有防备,还给他倒了茶。等姚明基睡着后,他取枪行凶,随后撬开保险柜取走现金。
离开后,他又想到警犬追踪,买来煤油返回现场泼洒,之后把枪和赃款带回家藏匿。老吕察觉儿子深夜两次回家,得知真相后选择包庇,并藏下了现金。
案件审理后,吕敬波被依法判处死刑并执行,老吕因包庇儿子、隐瞒案情,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迷雾并非被一句供词驱散,而是被指纹、弹头、车辆、时间和一截带着油漆的木柄逐层揭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