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说,自己写下的每一句话,全都属实。 哥哥却说,对方的发布行为,已经侵犯了自己的名誉。
倘若六耳猕猴也有社交账号,大概也会这般委屈申辩:我本就真实存在,我说的也都是实情,为什么要处置我?
《西游记》第五十八回真假美猴王一节,两只猴王一路争执到灵山,面对如来,六耳猕猴依旧不肯服软。
直到被金钵盂盖住,现出本相,最后被一棒打死。到最后,他或许都想不明白,自己所见所行都是真实,何以落得这样的结局。
这一层矛盾,刚好能对照某兄弟学籍顶替案里耐人寻味的地方。
弟弟所持的逻辑,是内容本身的真实性。面对媒体,他称自己发布的所有内容句句属实。这话听起来底气十足:我没有编造谣言,没有捏造情节,叙述的每件事都有源可查,凭什么认定我有错?
而哥哥的诉求,指向的是名誉侵权。他向多个平台提起诉讼,要求下架账号的相关内容,其中就包含弟弟发布的内容。他的理由是,这些扩散的信息引来网络暴力,自己也因此确诊重度抑郁。
课本里必背的:中国文化百科常识 国学常识青少年读物 zy
¥49.8
精选
两个人或许都在诉说自己眼里的真相。可关键在于,法律层面认定的真实,和网络传播语境里的真实,本就不是同一个概念。
不妨再回看六耳猕猴。它真实存在不假,打伤唐僧、抢走行囊、想要自行去往西天取经,这些也都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
可这些事实,并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伤害唐僧是行凶,搅乱取经大局是破坏秩序,不会因为事情真实发生,行为就变得正当。
判定名誉侵权,不是只看内容是真是假这一条标准。重点在于行为方式本身,即便叙述的事情是真的,不当的表达和传播手段,依旧有可能构成侵权。
举个简单的例子,某人确实拖欠欠款,这是客观事实。可如果跑到对方居住的小区拉横幅、贴大字报,或是持续骚扰对方,用当众羞辱的方式曝光这件事,一样会涉嫌侵害名誉。事实归事实,手段归手段,在法律上是分开评判的。
放回这起兄弟纠纷里,弟弟说内容属实,哥哥说遭受伤害,这两种陈述,是可以同时成立的。
弟弟发布的文字,或许每件事都有线索、有来由。但这些内容经过多个账号不断转发、放大、二次加工之后,慢慢形成持续的网络围攻,最终让哥哥身心受损,确诊抑郁,这就是另外一重后果了。
真实是说话的底线,却不是伤人的挡箭牌。
中国文化常识1000问中华文明演进发展过程中国传统文化
¥78
精选
六耳猕猴的误区,就是把“自己真实存在”等同于“自己所作所为合理”。他以为只要自己是真的,就可以取代孙悟空去取经,就可以肆意打伤唐僧、夺走行李。
灵山之上,如来并没有和他争辩他究竟是不是真实存在。而是直接用金钵将他困住,再做处置。
这并非不讲道理,而是看透了核心:一旦有人拿“事实”当作伤害别人的凭据,这份真实,就不再具备受保护的意义。
有一点很清楚,弟弟口中的“句句属实”,和哥哥主张的“名誉被侵害”,并不是非黑即白、二选一的关系。
真话当然可以讲,但不能以伤害他人的方式去讲。若是六耳猕猴真的注册账号向外爆料,你觉得平台应当封禁账号,还是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