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在海淀区学院路街道双泉学府社区揭牌。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该项目利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项资金,在社区内建成集雨水回用、生物保育、科普宣传于一体的生态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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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学院路街道双泉学府社区,在双泉嘉苑小区5号楼西侧的彩虹步道上,细密水雾从喷头缓缓散开,几名来自“小水滴”家庭志愿服务队的儿童讲解员,正在向参观者介绍脚下这片新建的社区生态花园。

这片社区生态花园依托场地原有雨水管道与地下蓄水池改造而成,形成一套完整的雨水循环体系。据双泉学府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张梦迪介绍,降雨后,屋面、步道的雨水通过管道汇集,经过沉淀、过滤后,存入蓄水池。净化后的雨水可用于绿地浇灌。今年,“小水滴”志愿服务队的家庭认养了社区里的树木,大家搜集树木小知识,录制成科普音频,扫描悬挂在树干上的二维码就可以收听。步道沿线,摆放着孩子们动手制作的人工鸟巢和昆虫旅馆,构建起完整的社区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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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生态花园是海淀区首次启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生态补偿专项落地的项目。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海淀区生态环境局与北京绿化基金会签订公益项目合作意向书,联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绿化公益项目。海淀区设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专项基金账户,建立专款专用长效机制。截至目前,账户内已存储了十余起环境违法案件的生态损害赔偿款。

“行政处罚虽已追究当事人的违法责任,但部分受损严重的生态环境还需要投入额外的资金开展治理修复。”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建科介绍,为破解这一难题,国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核心要义就是“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依法督促违法主体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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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具备自我净化能力,餐饮油烟、锅炉废气超标排放等大气污染类案件,以及废水入河等水污染案件中,部分污染物经自然消纳净化后,现场已不具备原地修复的条件。针对这类情形,就需要运用替代修复路径,为了更好地凝聚合力,我们依托北京绿化基金会统筹归集专项资金,通过实施补植复绿、建设低碳循环利用设施、打造生态科普阵地等举措,实现生态环境损害的替代性修复。”

余建科表示,海淀区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的建立,让生态修复从“纸上判决”变成了“身边风景”。未来,基地将持续开展科普活动,逐步把实践经验向海淀区其他社区推广。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斌

编辑/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