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玛丽莎·莱维恩(Marissa Levien)在柏林一场声音艺术展上,找到了自己最满意的写作音乐。
那场展览的展厅里没有画作和雕塑,白色空间里沿墙排开的全是耳机。她一首接一首听先锋声音作品,最后遇上了极简主义作曲家阿诺德·德雷布拉特(Arnold Dreyblatt)和查莱马涅·巴勒斯坦(Charlemagne Palestine)的作品。这些曲子反复循环同样的两三个音符,形成所谓“协和和声”,也就是音符之间的幻听音。她把曲子放给朋友听,朋友说:“这大概就是发疯的声音。”后来她一边打字一边听,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它了。
什么样的音乐才算“好的写作音乐”?莱维恩认为,写作者对背景音乐的偏好往往古怪,而且各不相同。写作时,似乎就需要一点旋律上的“疯劲”。她把这与宗教仪式联系起来:苏菲派的旋转舞者、绕佛像经行的僧侣、绕行克尔白的朝圣者、拨着念珠重复同一段祈祷的天主教徒——人类一直用循环的模式,放下琐碎的自我,打开通往内心深处的那扇门。
这种“循环”几乎是所有写作者唯一的共同点。莱维恩在文中举了几位同行的例子:
- 詹姆斯·鲍德温写《向苍天呼吁》时搬到瑞士阿尔卑斯山一个偏远村庄,只带了一张贝西·史密斯的专辑,反复播放。他在《土生子札记》里写道,正是贝西·史密斯的音色和节奏,帮他挖回了自己本该有的说话方式。
- 林肯·米歇尔听 Sleep 乐队的长曲《Dopesmoker》,部分原因是它够长——“64分钟,是个很方便的计时单位,今天至少得写两个 Dopesmoker!”
- 琼·狄迪恩写作时不要任何外界影响,把自己关在没有窗户的房间里。她在1978年《巴黎评论》的访谈中说:“我不想让别人的语言节奏进入我的梦境。”
- 乔纳森·弗兰岑在暗房里写作,戴耳塞,再用降噪耳机放粉红噪音。
- 维罗妮卡·罗斯对音乐完全不挑,流行、原声、民谣、摇滚、金属都听,只要情绪对得上正在写的书和场景,有歌词也无所谓。
莱维恩自己的经验是,找“对的情绪”要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想着写作时听的音乐”,选曲全看情绪,可以有歌词,歌单随项目变化,要求比较宽松,目的是用音乐进入故事的精神状态。她写第一部长篇小说《世界让路》时,那个未来多元文化的设定让她听了尽可能多种外语歌;写一个哥特鬼故事时,她循环凯特·布什。第二阶段才是真正坐下来动笔的时候,这时一切为了专注。
《Backstitch》作者玛丽安·米切尔·多纳休的说法是,音乐要“复杂到能帮我收拢四处游荡的焦虑念头,又不能强烈到干扰我要写的场景”。不少写作者提到爵士乐有这个效果——够活跃,能提神,又不至于让人分心。
原声带也常被提及:本来就是为陪伴故事而写的旋律,在塑造人物或场景时格外合用。电影配乐是经典选择,游戏配乐则越来越受欢迎。旅行作家马特·奥蒂莱偏爱“电子游戏背景音乐,那种夜里播放的曲子,为游戏里图书馆这类‘学术’区域写的配乐”。文学圈里常被点名的还有达里奥·马里亚内利的恢弘配乐、特伦特·雷兹诺与阿蒂克斯·罗斯的强劲张力,以及菲利普·格拉斯——格拉斯几乎自成一类。奥蒂莱说,他有一阵子听格拉斯的《Amazonia》专辑,那些不停歇的节奏帮他进入了心流状态。多纳休也说,她喜欢重复性的器乐,“菲利普·格拉斯仍是我的最爱之一”。小说家布兰登·泰勒则提到,写《Real Life》时主要靠格拉斯,他会放格拉斯为《时时刻刻》做的配乐,然后一直打字。
回到莱维恩自己,她听不了金属和流行,也极少听爵士。她喜欢的是“格拉斯式的,如果格拉斯吃多了药变成瘾君子”的那种东西。她听着,被催眠,感觉自己的心智从日常的自我里分离出来——那是能把她推向“正确的疯狂”的音乐。她要找的是一种循环式的冥想,让头脑保持在持续的想象状态。用她的话说,想写出真实而长久的东西,总得在作品里留下一点自己;如果写作时灵魂能稍稍超脱一点,也许就有一部分灵魂落到了纸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