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厦门10月23日电 (余乃鎏)以法治方式推动城市发展转型升级,提升空间治理能力……22日,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根据《条例》,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的陆域空间和海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综合安排;《条例》明确,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强区域协调,统筹发展和安全,遵循生态优先、陆海统筹、系统治理、节约集约、安全韧性的原则,推进海湾型城市建设,构建山海城交融的国土空间格局。

《条例》包括总则、规划制定与修改、空间管控、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六十九条,主要立足厦门城市发展定位与国土空间管理现实需求,围绕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监管和空间的开发、保护、利用等进行规范,突出厦门“山海城交融”独特禀赋,通过法治手段推动构建全域全要素国土空间治理法治体系。

“《条例》体现了国家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最新要求,体现了厦门城市治理的需要,体现了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还延续了原来《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中一些较好的制度设计、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厦门市人大法制委秘书处负责人介绍,厦门此次针对国土空间规划立法,在制度框架下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

在“健全规划管理体制,完善规划工作格局”方面,为系统构建符合厦门市实际的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管理制度,《条例》确定了工作的原则,明晰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与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厦漳泉都市圈、厦金“同城生活圈”等周边区域的规划对接和空间资源统筹。

在“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方面,《条例》确立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各类开发、保护、利用、修复等活动基本依据的法定地位;明确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等内涵定义,构建分级分类的规划体系;明确各类规划的编制、修改、维护主体和程序,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发挥国土空间设计对规划编制、修改的技术支撑作用;结合城市实践经验,创设“单元详细规划—实施性详细规划”分层管控制度;进一步强化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刚性约束。

在“筑牢空间管控底线,彰显山海城交融特色空间格局”方面,《条例》明确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科学合理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将工业用地控制线纳入;分类细化海域、历史文化、应急安全等重要空间管控要求,强化法定约束和精准引导,补齐专项空间治理短板;严格风貌管控要求,将“城在海上、海在城中、山海交融”的空间格局保护上升为法规要求,并将沿海道路临海一侧地带作为重点地段进行规划和管理,控制开发强度,保障人居环境品质。

在“创新规划实施机制,提升空间治理效能”方面,为推动规划有效传导、精准落地,构建全链条实施监管机制,《条例》提出打造全市统一的空间数字底座,形成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强化数智赋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编制“五年实施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实施计划”,健全规划实施传导机制;推行多审合一、多验合一、多测合一、多证合一审批制度改革,鼓励土地混合开发利用,支持存量土地用途变更和建筑使用功能临时变更,建立建设工程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实行许可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和责任规划师制度,依托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活动进行动态监测和预警。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有众多独具厦门特色的创新条文,如,规定“实施性详细规划”“国土空间设计”;明确“严格保护北部生态屏障、厦门湾及山海通廊的生态空间”“根据产业发展要求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明确“保护城在海上、海在城中、山海交融的空间格局,构建高点望海、低点望山、环湾望城的景观眺望体系,塑造富有层次的环湾天际线”“加强本市沿海道路临海一侧地带的规划管控”;明确规定“严格保护闽南文化、华侨文化、特区文化等文化所依存的各类空间载体和环境要素”,以及规定按照韧性城市建设要求,加强应急空间管控等。

“这些特色创新条文,是结合厦门市山海城空间格局的特色和管理实践需要,以及将《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关于山海城交融的国土空间格局、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健全城市安全韧性体系等要求后进一步上升为立法的刚性约束。”厦门市人大法制委秘书处负责人说。

厦门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立法,是厦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多规合一”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国土空间治理体系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城市发展转型升级、提升空间治理能力的关键一步。当前,国家层面国土空间规划立法尚未出台,《条例》以经济特区立法探路先行,为国土空间治理提供法制支撑,有助于厦门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全市国土空间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条例》将于2027年1月1日1起正式实施,有效衔接当天同步废止的《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