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是给部分险企的节奏降温,长期是给整个行业的负债端筑底。
文/每日财报 栗佳
每年进入四季度,人身险行业就进入一年中最忙碌的时段。开门红的动员会、产品培训、渠道备货陆续展开,来年全年的保费盘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几个月的备战成色。而今年的备战节奏里,多了一道监管指令。
近日,金融监管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快返型”产品排查整改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人身险公司针对“快返型”产品全面排查整改。原则上不得新报备此类产品,过往报备的存量产品原则上要主动停售;确有流动性困难的公司,要全面评估流动性缺口,按“量出为入”的原则严控业务规模,并设置停售整改期限。对于盲目冲规模、造成市场恶性竞争的公司,监管约谈、责令整改、暂停产品备案、行政处罚等措施都摆上了桌面。
时点选择耐人寻味。通知落在开门红备战的关键窗口,监管显然不是要给行业泼冷水。恰恰相反,把问题产品挡在报备和销售的入口,是为了让险企这一轮开门红以及更长期的负债端,建立在更稳的地基上。
"快返型"是一门什么生意?
要理解这份《通知》的分量,得先弄清"快返型"到底是一门什么生意。
所谓"快返型"产品,市场上更通俗的叫法是"三年回本",主要指银保渠道销售的一类两全保险:交费期三年,保险期间六年,涵盖普通型和分红型。
此类产品设计的核心机关藏在现金价值表里——到第三个保单年度末,保单的现金价值超过累计已交保费。现金价值是退保时能拿回的钱,这意味着客户在第三年末退保,账面上不亏。
拆开一笔账会更直观。据公开测算,以一款此前在售的两全保险(分红型)为例,40岁男性,每年交10万元、连交三年,累计保费30万元,第三个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约30.35万元。也就是说,客户持有三年,账面只多了3500元,折合年单利不到0.4%。
而作为对照,同期国有大行三年期定期存款挂牌利率约1.25%,30万元存三年,利息约1.13万元。所以单算收益,这类产品跑输存款。但其真正的卖点从来不是收益,而是"回本快"三个字带来的心理安全感,即钱放进去,三年就能全身而退。
事实上,"快返型"产品并非新鲜事物,其形态演变几乎是一部与监管规则的博弈史。
2017年,原保监会134号文要求两全险和年金险的首次生存金给付须在保单生效满五年之后,每年给付比例不超过已交保费的20%,早期那批"快返年金"由此退场。但需求没有消失,产品设计换了路径,不再依赖生存金返还,而是把功夫下在现金价值上,用"高现价"实现变相的快返。
当然,消费者需求的土壤也是真实的。存款利率一路下行,几年前还能找到3%以上的三年期存款产品,但如今国有大行三年期定存挂牌利率只有1.25%左右,因此大量居民资金在寻找既能保本、又比存款划算的去处。
而作为天然的承接渠道,银行网点掌握着这些客户的入口,柜面推荐的"带收益的保险"顺势填补了这一空白。对保险公司而言,银保渠道上量快、件均高,尤其在个险代理人队伍较高峰期收缩约七成的背景下,银保几乎成了规模增长的主要引擎。
客观地说,"快返型"产品能做大,有它的合理性,高度契合了客户对流动性的偏好,销售端话术简单,险企也能快速做大规模、摊薄固定成本。
但其短板同样清晰,而且随着规模的膨胀不断放大。这类产品把长期负债伪装成了短期刚兑,客户以为自己买的是三年期的"存款替代品",保险公司账上记的是六年期负债;为了堆高前三年的现金价值,公司往往在备案时刻意压低精算费用假设,实际渠道费用高于备案假设,就构成"报行不一",形成费差损。
保险资金讲究长钱长投,"快返型"产品却是短钱配长资产,期限错配风险从保单卖出的那一刻就已经埋下。
监管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踩刹车?
此次《通知》的要求可以归纳为四层:新报备原则上叫停,存量原则上主动停售,困难公司给缓冲,评估流动性缺口、量出为入、限期整改,恶性竞争者严惩。同时明确,已生效的合同不受影响,客户权益按合同执行。
这四层安排里,最值得琢磨的是第三点,说明监管清楚部分公司已经把这类业务做到了相当体量,一刀切停售可能诱发流动性风险,所以留了"量出为入"的口子。这不像一次运动式清理,更像一台有预案的手术。
至于为什么是现在,答案要从寿险业这两年走过的路径里找。
第一层原因,是负债成本的挤压正在逼近临界点。
利率下行周期里,险企资产端收益率持续走低,负债端却背着大量高成本保单,利差损是行业公开的压力。
而"快返型"产品本身收益微薄,风险却不小。第三年客户可以无损失退保,一旦集中退保,险企现金流立刻承压;若为了留住客户继续推高费用,费差损又会加重。存量产品集中到期的年份,退保金与新单保费两头挤压,险企的现金流缺口就可能显性化,"报行不一"产生的费差损最终也会侵蚀公司偿付能力。
第二层原因,是市场秩序的失衡。
"快返型"产品是典型的规模工具,谁把现金价值做得更激进,谁就能在银行网点抢到更多额度。这种竞争不创造保障价值,只抬高全行业的获客成本,对依规经营的公司构成逆向淘汰。
需要注意的是,监管此次把处罚措施前置写明,针对的是"盲目冲规模、恶性竞争"这个具体行为,而非储蓄型保险本身。
第三层原因在消费者一端。
"三年回本"的表述极易被销售端讲错,把保险讲成了存款,客户以为随时可取、收益确定,实际上收益低、退保有损失、分红不确定。而这类认知落差,往往是银保渠道投诉的重要来源。
据公开统计,今年以来保险机构总公司层面被罚28次,较上年同期的35次下降约两成,但信息披露违规、销售行为违规仍是处罚高发区,"合同外利益"更是重灾区。此情况下,把保险产品设计层面的误导空间压缩掉,远比事后处罚销售误导更治本。
把视线拉长,这次出手是一条清晰监管脉络的延续。2023年8月银保渠道"报行合一",管的是手续费;此后费用分摊规则进一步细化,堵的是费用口径;而这一次直接限制现金价值的返本时间,管的是产品设计本身。
可见,监管的颗粒度在一步步往前移,从事后罚款震慑,转向把问题挡在报备环节。罚单变少、规矩前移,这个组合本身就说明保险监管方式在成熟。
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背景,行业转型已经有了新承接方向。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人身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2.87万亿元,同比增长3.6%,其中分红险保费约1.01万亿元,同比增长94.4%,占比超过三分之一。预定利率下调之后,"保证加浮动"的分红险正在接棒增额终身寿,成为险企负债端转型的主航道。
但如今仍有"快返型"产品大量披着分红型外衣冲规模,实际上是在透支分红险的客户信任。所以此时监管纠偏,不是在否定储蓄型保险,而是为真正的行业转型清障。
整改之后,
行业、险企与消费者各自面对什么?
对保险行业而言,这次整改的意义在于负债端经营逻辑的回摆。
过去几年,"规模情结"让部分险企把保费数字当作经营目标本身,"快返型"产品是这种倾向的极端形态,赚到的是当期保费,欠下的是流动性和信任。
此次整改把返本时间拉回合理区间,等于强制负债端回归长期属性,与保险资金的长期资产相匹配。短期看,行业新单规模难免承压,尤其依赖银保渠道的中小寿险公司,开门红节奏会明显收紧;但长期看,负债成本下降、现金流更稳,行业的偿付能力底子反而更实。
对保险公司来说,应对的方向其实已经被《通知》指明,即,存量业务按"量出为入"制定清理计划,把流动性测算做在前面,这些都是底线动作。
另外,更关键的是产品结构的切换。险企与其在现金价值上做文章,不如把分红险做扎实,保证收益守得住、浮动收益讲得清、红利实现率经得起检验,这是很重要的一点。
据悉,目前已有不少网点正在停售三年返本的两全险,在售产品的返本时间普遍推迟到第四、五年。这个细节说明,市场并非离开了"快返"就无产品可卖,只是竞争要回到真实的投资能力、费用管控能力和服务能力之上。同时,此次监管还要求精算假设真实、定期回溯、负责人签字担责,保险公司治理层面的功课也躲不掉。
对消费者而言,首先是一颗定心丸。已生效的合同不受影响,该领的钱照合同领,停售不等于保单作废,不必担心对自身权益造成影响。
其次是一次重新认识产品的机会。"三年回本"听上去诱人,算清账就会发现收益可能不如存款,还要承担退保损失和分红的不确定性。业内人士的建议很实用,买之前只问一个问题:"我三年后退保一共能拿回多少钱?这个数字写在合同现金价值表上,还是口头讲述的?",真正写进合同的,才是确定的。
当然,市场也不必过度解读这次整改。居民对稳健理财的需求是真实的,利率下行环境下这种需求只会更强。监管叫停的是一种畸形的产品形态,而不是储蓄型保险本身。返本时间推迟一两年、收益演示更克制、条款更透明的产品,会接住这部分需求。对消费者来说,买到的产品更实在;对行业来说,需求还在,只是要用更规范的方式去满足。
回到开门红这个话题。往年这个时候,行业关心的是谁来冲规模、用什么产品冲规模。今年《通知》给出的答案很清楚,规模可以要,但不能靠把长期负债伪装成短期刚兑来要。
一次赶在开门红之前的排查整改,短期是给部分险企的节奏降温,长期是给整个行业的负债端筑底。市场不缺需求,缺的是配得上需求的产品,这正是整改之后,行业需要交出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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