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湘江两岸风貌管控迎来首部地方性法规。10月21日,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湘江长沙段两岸风貌管控若干规定》(2026年第10号公告),该规定已于9月1日经长沙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9月23日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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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共十七条,核心是将长沙“山、水、洲、城”地理人文空间格局作为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实施系统管控,通过系统管控、重点管控、特色区域管控三层措施,严控天际线、视线通廊与临江建设。其中,城市设计中的城市天际线、视线通廊、公共空间等管控要求须依法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意味着相关要求具备法定约束力。

在居住用地布局上,规定划出明确禁区:古城历史文化风貌区、岳麓山历史文化风貌区临江地块不得新增居住用地;大王山-巴溪洲-解放垸特色区内,巡抚路与督抚路之间区域不得布局居住用地,建筑高度不得超过二十四米。奥体新城、湘江科学城、大泽湖等重点片区,除取水口、码头、停靠点等市政设施和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外,新建建筑不得临湘江岸线建设,距湘江水体保护和控制地域界线不得少于一百米。

建筑形态管控同样具体:临江地块严控新建形态相同、连续等高的高层建筑,住宅外立面须公建化设计;沿湘江界面长度超过三百米的地块,须设置垂直于景观资源的视线通廊,每条宽度不得少于三十米。大王山以东、督抚路与新学士路之间区域新建建筑限高二十七米。岳麓山-橘子洲-天心阁特色区则严控天心阁至岳麓山北端、南端两条城市景观视线构成的扇形区域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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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南湖项目效果图。

业内人士认为,该规定对楼市的影响是结构性而非全面禁建。重点片区百米退距使一线江景住宅供应显著收缩,临江界面超三百米须设三十米宽通廊,地块被切割后容积率与货值天花板下降;“等高排布加普通住宅立面”的传统江景房模式在管控范围内难以为继。与此同时,二线及腹地地块有望承接需求外溢,存量合规江景房稀缺性上升。规定还要求对严重影响城市景观风貌的既有建(构)筑物结合城市更新整改,临江旧改项目面临降高与立面改造的不确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对洲岛实行生态保育型、生态体验型、生态游憩型差异化管控,并明确传统地名一般不得更名。前湖南省经济地理研究所副所长、经济学家王义高对潇湘晨报记者表示,短期看临江住宅开发成本上升、供应减少,中长期则推动湘江两岸住宅走向稀缺化与精品化,风貌品质提升有利于区域整体价值,但开发商须重新测算临江项目的容积率、货值与设计成本。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刘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