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周二宣布,一名13岁的少年,因驾驶高速行驶的电动摩托车失控撞上花园格罗夫市的一根水泥柱而身亡。而男孩的父母明知儿子一直在违法骑电动摩托车,并且曾经遭遇腿部骨折重伤,仍然纵容儿子。
如今,他们不仅失去了孩子,还被检方指控多项危害儿童重罪,如果罪名成立,他们将面临最高7年8个月的刑期。
起诉书显示,事发在橙县知名的越南裔社区“小西贡”,今年5月7日晚上10点左右,13岁的本森·阮(Benson Nguyen)被目击驾驶他的E-Ride Pro SS 2.0电动摩托车,在木兰街(Magnolia Street)靠近拉尔森大道(Larson Avenue)附近超速行驶、闯红灯并翘起前轮,随后失去对车辆的控制。
据检方称,本森驾驶的电动摩托车撞上了中央隔离带,他被甩出车外后又撞上了一根水泥路灯杆。他被送往加州大学尔湾分校医学中心,后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违规驾驶
需要摩托车驾照才能驾驭
需要注意的是,本森驾驶的E-Ride Pro SS 2.0并非普通的电动自行车,而是电动摩托车,最高时速可达62英里/小时(约100公里/小时),即使在“经济”模式下,最高时速也可达40英里/小时(约64公里/小时),这在加州被归类为摩托车,需要有摩托车驾照的人才能驾驶,此外还需要车辆管理局的登记、车牌、保险和全套摩托车装备。如果不遵守这些规定,该车辆只能在私人土地上或指定的非公路车辆区域合法使用。
经过检测,本森在发生车祸的时候,车速高达43英里/小时(约69公里/小时)。根据检方称,本森在他的TikTok和Instagram账户上发布了大量视频,展示他骑着电动摩托车做翘头和换腿等特技动作。
事实上,这也不是本森第一次发生事故,早在半年前,本森就因为骑电动摩托车导致腿部骨折,警方警告过他的父母——56岁的阮武清(Vu Thanh Nguyen,音译)和49岁的阮红菊(Hong Cuc Thi Nguyen,音译)。
曾多次警告
腿摔断还继续表演特技
检察官表示,这对父母曾多次被警告这名少年鲁莽驾驶,并且知道他曾受过相关伤害,包括在他去世前六个月腿部骨折,但仍然给儿子买了一辆速度更快、动力更强的电动摩托车。
如今,阮武清被控一项重罪——危害儿童罪和一项轻罪——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罪。男孩的母亲,阮红菊被控一项轻罪——危害儿童罪。
如果所有指控罪名成立,阮武清将面临最高六年州立监狱监禁;阮红菊将面临最高一年郡监狱监禁。他们的提审定于11月12日进行。
橙县地方检察官托德·斯皮策表示:“失去孩子是任何父母都不应该承受的代价,我们和所有爱着本森的人一样,为他的不幸离世感到悲痛。但是,悲痛并不能抹去本森父母的决定——在多次警告和多次受伤之后,他们仍然允许未经培训且无证驾驶的13岁儿子非法驾驶电动摩托车;悲痛也不能抹杀追究责任的必要性。当父母拒绝让孩子承担责任,而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最终导致了无法言喻的悲剧时,我别无选择,只能追究父母的责任。”
据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统计,美国已有超过125人死于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事故。橙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表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事故现在是橙县儿童被送进急诊室的首要原因,过去四年里,南加州的此类事故激增了430%以上。尽管法律禁止16岁以下儿童骑电动摩托车,但根据数据,11至14岁的儿童占电动摩托车事故的61.7%。
目前,橙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已对10名允许子女非法骑电动摩托车的家长提起危害儿童罪及相关指控。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