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银川10月21日电 (记者梁宏鑫)在审查逮捕工作中,社会危险性是判断羁押必要性的核心条件,传统办案模式下存在评估标准偏主观、案卷信息提取繁琐、说理不够精准等现实难题。宁夏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创新研发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智能体,把人工智能引入检察办案,为社会危险性评判装上数字化“标尺”,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据介绍,该智能体聚焦盗窃、故意伤害、交通肇事三类高发刑事案件,在刑事诉讼规则24项评判内容基础上,细化形成40至50项正反双向评估指标,设置4分到4分的分值区间,划分高、中、低三级风险等级。检察官录入受案号,系统便可自动关联办案系统,一键解析案卷文书,自动提取案件要素、开展量化赋分,快速生成完整评估报告,每一项评估结论均可回溯对应案卷原始证据,评估过程全程留痕、可核验。
“系统给出建议逮捕或建议不予逮捕参考结论,但始终坚持‘人主机辅’,智能体只做办案助手,最终决定权仍然在检察官手中。”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李亚楠介绍,这套工具不会替代司法判断,而是为检察官提供客观量化参考,减少主观裁量偏差。
经过多轮迭代测试,该智能体对56件典型案件测试结论准确率达95%。2026年以来,石嘴山市50余件一般逮捕案件全部应用该智能体辅助办案,应用率100%。过去需要数天的风险评估工作,现在几分钟就可完成评估报告,办案效率显著提升。今年上半年,石嘴山市捕后判处轻缓刑案件占比较去年同期下降4.72%。自9月起,该智能体已在宁夏检察机关推广,累计应用超200件。
据了解,下一步石嘴山市检察机关将持续优化智能体评估因子与赋分规则,不断扩大罪名适用范围。坚持检察官主导、智能技术辅助的定位,实现“经验+智能”双轮驱动,推动社会危险性评估更加客观规范,让公平正义以可感可见的形式落地,持续释放数字检察改革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