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参保,其实不是新鲜事了。
2024年,《中国社会保障杂志》当年第四期刊发了一篇文章,标题是,说的就是河池市创新实施的“续保贷”项目。
从内文可以读到,2023年9月,河池市就创新实施了面对全市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和城乡生活苦难居民的“续保贷”项目。简而言之,即“社保+银行”基本养老保险续保贷款,按照“个人自愿申请,银行贷款缴费,还款方式灵活,借贷合同约定”的原则,让全市(2023年口径)11887位(非实际申请数)缴满10年以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已经断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实现以3%年化利率向银行申请贷款去缴社保,待领取待遇后按一定比例用养老金分期还款。
如果你读完文章,可以发现河池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养老待遇是每个月150元左右。文章以覃女士为例,通过贷款53200元提档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退休按月领取待遇标准551.94元。如果不贷款,覃女士60岁时领取养老金标准也是150元。
是不是很感动?太惠民了。
最近热议的是湖北荆门2025年推出的社银贷。这和当阳2024年的助保贷,2008年5月长春的政府贴息贷款助保,厦门同安面向参加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贴息贷款参保,2011年江苏淮安推出的助保工程,2014年河南罗员工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贷款助保办法,2018年南昌西湖区的贷款助保是一回事吗?
可以先从事实辨析到机制追问。
这些案例看上去共享一个“借钱缴社保,退休后用养老金还”的外壳。不过风险归属角度需要问的是,当借款人还不上钱时,损失最终落在谁头上?
2008年长春的做法,是政府兜底型,也是最早的制度原型。长春的做法分两层:对距退休不足5年、最困难的国企解除关系人员,政府贴息,借款人在退休前不付利息,退休后用养老金还本,且还款时要保证其基本生活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0%。对相对困难的人员,则是政府担保低息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其特征是:财政真金白银地介入了风险分担,贴息或担保,借款人不是唯一的风险承担者。
2008年前后厦门同安的做法是财政全额贴息型,主要针对被征地人员,区财政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7年,贷款本身用于一次性缴交15年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是一个特殊群体。失地本身带有公共补偿的性质,财政贴息是对这种补偿的延伸。风险仍然由公共财政吸收了一部分。
2011年淮安做法是基金会打包担保型。财政出资3000万成立担保公司,劳动保障部门成立“大众助保基金会”作为贷款主体统一向银行借款,再转借给困难群众。还款来源是退休金的30%,财政给予部分贴息。区别在于,银行面对的是基金会,不是一个个脆弱的个体。基金会承担了违约风险的缓冲层,财政是最后的兜底者。
至于2014年的洛阳做法是“宽限期+利率优惠型”。贷款期限原则6年、最长8年,退休前是宽限期,不用还款付息;退休后进入还款期,利率按基准利率下浮10%,且养老金剩余部分按不低于当年低保标准的130%发放。你看,仍有公共规则的痕迹,还款不能击穿基本生活底线。
到了2018年的南昌西湖区做法,是“银行直贷+有限贴息型”。额度5万以内,还款期从领取养老金当月起最长8年,原则是“政府适当贴息”。“适当”二字是关键,贴息不再是全额或兜底,风险重心已经开始向借款人个体倾斜。
2024年当阳与2025年荆门的做法已经是个体全担型。这是性质变化最明显的一步。当阳的抵押物是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丧葬抚恤费,贷款期限最长12年、年龄不超过70周岁,还款完全依赖退休后的养老金按比例划扣。荆门的模式在机制上同构:银行资金直接划入社保账户,退休后从养老金中优先扣还。财政的角色从“贴息者”“担保者”“兜底者”,退化为“撮合者”。风险被完整地留在了一个没有其他缓冲的个体身上。
从“政府助保”到“个体借保”,风险的归属翻转了。
南昌的还款期从领取养老金当月起最长8年;洛阳的贷款期限原则6年、最长8年,其中退休前宽限期不超过3年,退休后还款期原则3年、最长5年;当阳的贷款期限最长12年且年龄不超过70周岁。荆门的具体年限未在公开信息中稳定披露,但模式与当阳同属“退休后按比例划扣”,还款周期同样跨越退休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
根据《民法典》,人死债不消。继承人应当在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不负清偿责任。这意味着: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丧葬抚恤金、其他遗产,在法律上首先是对债权人的偿付来源,而不是对遗属的保障。
荆门的报道直接点明了这一点:“如果借款人在贷款期内身故,剩余债务不会自动消失,会落到遗产甚至子女身上。” 当阳将“丧葬抚恤费”明确列为抵押品,其制度含义是,一个人死亡时,制度首先确认的不是遗属拿到了什么,而是银行能从死亡这件事里收回多少。部分地区确实存在“个人账户余额、丧葬抚恤金优先偿还贷款,不足部分由财政兜底”的约定,但这不是统一的法律安排,而是地方合同里的个别条款。取决于你恰好落在哪个地区的哪份合同里,而不是取决于一项可主张的普遍权利。
我们重温一下社会保障“兜底责任”的经济学含义:用集体风险池去吸收个体无法承受的冲击;再来看看这些地方政府的做法,把社会保障的“兜底责任”,转嫁成弱势个体的“刚性债务”,合适吗?
合适与不合适,不在于个案是否划算,在于这些动作系统性地颠倒了社会保障的制度逻辑。
社银贷把“公共风险”重新私有化了。社会保障的经济学根基是风险池化,老年贫困是一种社会性风险,应当由公共财政和代际契约共同吸收。一个人断保,根源是收入曲线与缴费曲线脱节,低收入组的收入增速长期跑不过社平工资,缴费基数却被社平工资推着走。这是结构性问题。个人可能会“算账”,然而,用一笔3%利率的贷款去回应一个结构性问题,等于把系统性风险重新装回了个体的口袋。
社银贷用“跨期套利”的幻象掩盖了“当期剥夺”的实质。贷款没有增加借款人任何一分钱的收入能力,只是把当下的缴费压力推迟并放大为未来的刚性支出。河池覃女士的个案之所以“看起来划算”,恰恰因为她的起点太低(城乡居民养老150元/月),以至于哪怕增量被利息大幅侵蚀,剩余部分仍然可观。“划算”不是制度成功的证据,而是起点过低的证据。
社银贷制造了制度性的逆向选择。 最容易被这个产品捕获的,恰恰是抗风险能力最弱的人。而制度设计(养老金优先划扣、抵押丧葬抚恤费、债务可继承)又把他们在退休后最需要现金应对健康风险的年份里,锁进了一份不可撤销的刚性支出承诺。一个连社保都缴不起的人,被要求用未来十年的养老金现金流作为抵押。试问,这是在“帮助”他,还是在他最脆弱的资产负债表上,再加一笔负债?
社银贷从公共财政的视角看,是一种“责任的撤退”。长春2008年的做法是财政贴息、政府担保、还款不击穿低保线;淮安有财政出资的担保公司和基金会作为缓冲。当阳和荆门的模式中,这些公共缓冲层几乎消失了。“三方共赢”的叙事里,社保基金获得了现金流,银行获得了低风险资产,而个体获得的是一个还本付息的承诺……公共制度从风险的吸收者,退位成了风险的通道和执行者。
合适吗?
个人认为非常不合适。社会保障的“兜底责任”被转译成一份以养老金为抵押、以丧葬费为追偿对象的个体债务合约时,制度保护的形式还在(参保率保住了,缴费记录续上了),但保护的实质被置换了,它保护的是制度的账面连续性,而不是那个被制度声称要保护的人。
是不是也有一点有限的合理性?是,这存在于“跨期资源配置”的层面。覃女士的行为,是一个标准的跨期消费平滑决策:她在生命周期中收入能力较弱的阶段(临近退休但断保),借入资金来“购买”一个退休后更高的永续年金流。由于她的主观贴现率极高(即她极度看重眼前的参保资格和未来的基本保障),3%的贷款利率相对于她面临的“不贷款就永远只有150元”的选项,在个体效用函数中可能是划算的。从帕累托改进的狭义标准看,如果覃女士在还贷期结束后的境况确实优于不贷款状态,且银行也获得了利息,那么这笔交易在个体层面产生了正的联合剩余。
然而,根本的不合理性,存在于制度与福利层面,它用金融工程替代了公共财政的再分配职能。
首先,这是公共品外部性的“私人化清算”。社保的足额发放具有正外部性(减少老年贫困、维护社会稳定),本应由公共财政通过补贴来矫正“个人交不起”的市场失灵。续保贷等机制,没有消除外部性,而是将其内部化为一份附带3%利息的私人合约。银行的风险被制度性锁定了。还款来源是社保养老金,有征信作为终极威慑,这几乎是一笔无风险的信贷配给。风险从公共池中被转移出来,落在了覃女士们未来十年的现金流上。
其次,它制造了严重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前面已经提及。当一位老人每月到手仅剩几百元时,任何一次未预期的医疗支出,都可能迫使其再次借贷或耗尽储蓄,社保的托底功能在还贷期内被实质性地悬置了。
最后,它完成了对“社会保障”这一公共institution的“租金提取”。银行之所以愿意以3%的“优惠利率”放贷,并非出于慈善,而是因为社保体系的强制性和连续性,为这笔贷款创造了一个其他消费信贷无法比拟的、近乎完美的风控场景。社保的公共信用,被加工成了银行的获客渠道和资产端安全垫。官方叙事中的“三方共赢”:社保保住了缴费人数,银行获得了低风险资产,群众获得了更高待遇。可是,这在经济学上可以更准确地重述为:公共制度的信用被部分私有化了,而由此产生的刚性债务,被完整地留给了制度本应保护的那个个体。
据说此类项目被叫停了。湖南从2025年5月起至少40家农商行推广“养老贷”,最高可贷9万元,期限最长15年。产品上线不到两个月,湖南省农信联社便下令全部紧急叫停;荆门2025年6月推出的“社银贷”,其社保局官网上的相关页面,后来也已找不到了。
叫停是对的。这毫无疑问是监管套利。2024年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第三号令《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个人消费贷款不得用于社会保险缴费等非消费领域。这类贷款的资金直接划入社保账户,用途完全违规。此外,部分产品期限长达10至15年,也远超消费贷通常最长不超过5年的规定。银行曾试图以“养老特殊性”申请豁免,但未获监管认可。
一个需要系统性绕过监管规则才能运转的模式,本身就证明了其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收益。然而,荆门农商行与市人社局合作的“社银贷”,在2026年10月中旬被重新翻出,并于10月16日冲上微博热搜。大概于2026年Q1数据有关。全国社保断缴人数突破5800万,灵活就业从业者的断缴率飙升至38%。当超过2亿的灵活就业群体中,有近四成在断缴,而一种声称能“解决”这个问题的贷款产品出现时,它的冲击力可能就不再局限于某个地方的试点成败。
是银子总会花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