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山东中创亿丰肥料集团有限公司因生产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不符合国家标准,被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 311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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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显示,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 2026 年 4 月、5 月先后收到该公司花生倍丰、长生倍丰两款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检验报告,两份样品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其中花生倍丰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生产,共计 4 吨,作为年度销售奖励赠送给农资服务部门;长生倍丰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生产,共计 3 吨,同样作为奖励赠送。
检验结果显示,花生倍丰样品总养分、总氮、总钾等指标达不到 GB/T 18777-2020、GB/T 17767 系列标准要求;长生倍丰样品存在总养分、总氧化钾含量不达标,产品包装标识标注不符合规范等问题。收到检验报告后,该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对检验结论无异议,后续对涉事产品全部实施召回,无违法所得。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 修正)》对其作出处罚,罚款款项上缴国库。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山东中创亿丰肥料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鄌郚镇工业园大沂路东侧 002 号,该公司由山东盛世茂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 持股,主营肥料生产。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