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当中,不少劳动者遇到被公司辞退时,不清楚自己是否有权索要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七类情形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依法可以领取经济补偿金,法律为劳动者权益兜底。
第一类,由单位主动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是公司提议解除,并非员工主动辞职,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类,员工因企业违法被迫离职。单位拖欠工资、不缴社保、不提供劳动保护等,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第三类,无过失性辞退。员工医疗期满无法继续工作、经培训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岗位、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单位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补偿,也就是大家常说的N或N+1。
第四类,企业依法经济性裁员。公司经营困难、破产重整等情况大规模裁员,被裁减员工有权领取经济补偿金。
第五类,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期满,单位不再续签,或是降低薪资待遇续签,员工拒绝签约,单位要支付补偿金。如果单位维持原有待遇,员工主动不续签,则没有补偿。
第六类,企业主体消亡。公司破产、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提前解散,劳动关系终止,必须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补偿情形,保障特殊场景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应发工资核算,包含基本工资、奖金、各类津贴。如果公司没有合法理由随意开除员工,属于违法辞退,需要支付双倍赔偿金2N。
这里也要提醒大家,如果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被追究刑事责任被辞退,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遇到企业拒不发放补偿,劳动者可以保存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辞退通知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