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璐)10月20日,在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护航普惠包容金融新生态:风险防范与治理现代化”平行论坛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中英双语版《北京市检察机关金融检察高质效履职典型案例(2025-2026)》。在王某等19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不法分子以“短视频创作平台服务”新业态为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体现了现阶段金融犯罪向新业态渗透的特征。

案情显示,2020年9月至2023年7月,王某等人通过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信息公司),创立经营“某优版”线上平台,确定了销售短视频创作技术提效工具服务包(以下简称“服务包”)、回购短视频、向平台投放视频获益的经营模式,对外宣称用户购买、使用“服务包”进行短视频二次创作后,可通过“某优版”平台投放至各大短视频平台获取平台采购和流量收益分成,用户可获取高额回报。王某等人利用互联网、推介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上述投资模式,并通过发展代理商、经销商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以人民币9.8万元至12.8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服务包”,总金额40余亿元。

2024年7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王某等19人提起公诉。2025年12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王某等19人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王某等人提出上诉。2026年3月2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王某等人上诉,维持原判。

这是一起短视频新业态下,以互联网平台为媒介,借助线上销售与层级渠道推广实施的新型非法集资案件。本案中,王某等人利用某信息公司,以“提供短视频创作平台服务”为名,实则是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销售“服务包”,并以高通过率的审核机制实现保本付息效果,通过“吸新还旧”模式兑付高额返利,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因此,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检察官提示,针对不法分子将非法集资包装成新兴业态投资的手法,广大群众需警惕“流量变现”“创作分成”等各种层出不穷的噱头。对于资本追逐的热点行业、项目要保持冷静理性,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自觉抵制高利诱惑。切勿被高额佣金返利蒙蔽双眼,参与推广、介绍、发展他人投资,否则不仅会造成自身财产损失,还可能沦为非法集资的帮助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