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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维护法治统一,我局组织开展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拟修改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27日前将意见通过来电或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22-87671549
电子邮箱:hbzfjd@tj.gov.cn
附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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