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什么都敢尝,偏偏猫肉进不了大厨房。

不是近代才讲爱猫,也不是谁忽然发了善心。四百多年前,李时珍翻到“猫肉”这一味,已经把话写死了:“然狸肉入食,猫肉不佳。”

七个字,像一筷子夹到嘴边,又原样放下。

《本草纲目》里,猫肉的性味写作“甘、酸、温”。最扎眼的是那个“酸”。这不是一碟醋的酸,是肉进了口,舌头先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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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要命的一句在后面:“亦不入食品,故用之者稀。”

不是没人敢吃。是吃过的人,把筷子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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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难吃只是一道门槛。猫真正从锅灶边退开,是因为它在田里有差事。

先秦礼书里,岁终蜡祭有“迎猫”。理由写得直白:“迎猫,为其食田鼠也。”

田埂边,一只猫伏在麦苗旁,尾巴压低,眼睛盯着草窠。老鼠一动,它扑过去,爪子按住的不是一只鼠,是一家人的口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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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账太清楚了。

北宋陆佃在《埤雅》里解释“猫”字,说鼠害苗,猫捕鼠,能去苗害,所以猫字从苗。

这说法未必是造字本源,却正好照出古人的眼光:猫不是肉,是看庄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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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猫,就像拆自家的门闩。

隋朝以后,事情又变了一层。猫身上不只连着粮食,还连着一股冷森森的忌讳。

开皇十八年,独孤皇后病了,杨素妻郑氏也病了。医者把病因指向一个词:猫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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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孤陀被牵进案子。他是皇后的异母弟,身份够硬,可案子一沾“猫鬼”,命就悬了。

公卿议事时,牛弘撂下一句:“妖由人兴,杀其人,可以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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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饭桌话,是刑案话。

最后独孤皇后求情,独孤陀免死,除名为民,妻子杨氏出家为尼。一个皇亲国戚尚且如此,寻常人家谁敢把猫和锅连在一起。

恐惧压过了口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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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宋人那里,猫又换了身份。不是妖物,也不是单纯的捕鼠工具,它被郑重其事地“请”进家门。

黄庭坚想讨一只猫,诗里写:“买鱼穿柳聘衔蝉。”鱼用柳枝穿好,拿去当礼。

一个“聘”字,分量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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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是被随手拎回来的牲口,而像请来的小客人、小雇员。抓鼠有功,睡在屋檐下,也就有了家里的位置。

明代宫里,这位置更高。嘉靖帝的爱猫“霜眉”死后,被葬在万岁山,立“虬龙冢”。金棺、碑石、祭文,一套礼数走完,猫已经离菜刀很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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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时珍笔下那口“酸”,到田埂上的捕鼠,再到隋唐猫鬼案、宋人聘猫、明宫葬猫,几道门一道道关上。

猫肉没能留在中国人的餐桌上,不靠一句劝善。

厨房门口,古人早试过;书页上、田埂边、宫墙里,都留下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