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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十六年,公元1811年,在泽州府凤台县,就是今天山西晋城一带,有一个知县,叫陈绍贵。
我们古代管知县叫县太爷,叫父母官,可见权力非常之大。
我们现在的制度,政法是分开的,但古代知县,一职多能,他既要负责征粮收税,维持治安,还要负责受理诉讼,审问犯人,一县之地的百姓,生杀予夺,几乎全系知县一人之手。
再说,凤台县有一个百姓,叫杜子海。
杜子海呢,是一个犯罪嫌疑人。《清仁宗实录》里记载他“本系蔑伦重犯”,这个伦啊,在清朝主要是指父子,夫妇,兄弟这些人之间的人伦关系,那蔑伦就是说杜子海他做了十分严重的违反人伦的事情,有可能是杀害父母,有可能是和亲人乱伦。
杜子海的案子,就由陈绍贵来审理。
那陈绍贵是怎么审理的呢?也有记载:
《庐文肃公年谱》一卷:因姑息人命,改写供招。
什么意思呢?就是陈绍贵在审理杜子海的案子时,因为一些原因,他把核心的证词给修改了,以至于原本应该处死的杜子海得以从轻发落,这是严重的妨碍司法公正。
至于是什么原因,作者没查到,也许是陈绍贵心软了,也许是收钱了,那不得而知。
按理说,杜子海应该被处死,而且由于他犯的是人伦大罪,他很有可能都是要被凌迟或者绞死的,就是死都死不痛快,是会以十分痛苦的方式死去的,但知县却饶了他一命,那在我们的视角看来,这陈知县就是杜子海的大恩人呐,杜子海感谢知县还来不及的。
说出来您都不信,杜子海侥幸免得一死,他不仅没有感谢陈绍贵,他反而说,你陈绍贵在处理我这个案子的时候,你无视司法公正,你修改证据,如果你认为我的罪责可以减轻,你完全可以依据查明的事实,在大清朝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出对我从轻处理的意见,你怎么能修改供词呢?
哎您看这简直倒反天罡了,杜子海竟然反咬一口。
杜子海说,陈知县你这么干,我要是举报你,你乌纱帽都要不保,所以你赶紧花钱免灾,你给我千两白银,这事儿就这么算了。
朋友们,数千两白银是什么概念?清代知县的法定年俸只有四十五两,雍正之后虽然有养廉银作为补贴,但各地的数额不一样,一个知县你叫他一下子拿出数千两,那基本是不可能的。
陈绍贵一时半会拿不出这笔钱来,而杜子海呢,又催逼的非常之厉害,这位大清知县,皇帝亲自任命的朝廷命官是一时情急智短,在一个无人知晓的晚上,在家里上吊自尽了。
其实死了一个知县,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们说乾隆中晚期吏治腐败,贪污案件频繁,嘉庆即位之后,他决定一改官场风气,皇帝一上台,接连办了好几个贪腐的大案,而且处理起来都是顶格办,是非死即伤,非伤即流,那在这种压力下,很多本身不检点,有案在身,怕被查出来,或者即将要被查出来的官员他畏罪自杀,是非常有可能的。
作者查了一下《清实录》,《清史稿》,在嘉庆和道光两朝范围内,因贪污受贿被查而自尽的,有明确记载的,有头有脸的地方官员,就有三十多个。
您看,这个比例还是非常大的。
陈绍贵死了之后,这个事情被当成一个很寻常的自杀案件,由山西巡抚衡龄汇报给了嘉庆皇帝。
作者想,衡龄往上汇报的时候,可能他也没当回事儿,可能就是跟皇帝说,说山西有个知县自尽了,可能是家庭琐事,可能是自己想不开,可能是皇帝您这两年铁腕手段治理贪官,而这个知县恰好是个贪官,所以他畏罪而死。
如果搁平时来说,这种奏报也不会引起皇帝的注意,但是非常巧,当时嘉庆皇帝呢,并不在紫禁城,他在路上,他在五台山巡幸,皇帝本人就在山西,您说这不赶巧了呢?
皇帝如果远在京师,那山西地区发生了这么一个案子,皇帝就是想查,离得太远,皇帝总是会有一种有心无力的感觉,但现在事情就发生在自己身边,那皇帝肯定要上心查一查,于是皇帝马上就把身边的两个大臣,一个叫卢荫溥,一个叫成格,给派了出来,让俩人看看究竟怎么回事儿。
当然,皇帝会重视此案,也不仅仅是一个巧合。
就在陈绍贵自尽的三年前,也就是嘉庆十三年,江苏淮安发大水,一时间灾民遍地是饿殍遍野,老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朝廷支援灾区,给淮安下边受灾最严重的山阳县发了十多万两的赈灾款,发下去一段时间之后,朝廷要看一下这个钱到底用没用到实处,有没有被贪污,有没有被克扣,于是仁宗亲自点卯,派了一个叫李毓昌的官员到山阳县去清查。
结果呢,这个山阳县的知县,叫王伸汉,这个王伸汉是个典型的大贪官,残害百姓,鱼肉乡里,赈灾银大多数都让他给贪污了,李毓昌一到,他就拉拢腐蚀李毓昌,是用钱也好,用色也罢,反正是要通过各种方式,把李毓昌拉下水,让李毓昌回去之后编瞎话,说一切都没问题,要说这个李毓昌,真是一个好官儿,他不为所动,坚决不受腐蚀,在山阳县取得了王伸汉贪腐犯罪的证据之后,就要返回京师汇报给朝廷,逼的这个王伸汉没办法,他竟然直接就地在山阳县把李毓昌给杀害了,还把李毓昌的死伪装成了自杀。
这个案子,非常之复杂,非常之曲折,那简直能拍电视剧了,总而言之,经过一系列的波折之后,案子破了,真相大白,王伸汉被处死,李毓昌也得到了皇帝的追奖。
那这个案子就使得嘉庆皇帝意识到,地方官员自杀,往往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皇帝说上回我就差点被糊弄了,这回必须一查到底。
结果一查,才查出来,原来是杜子海要挟讹诈,把陈绍贵给逼死了。
最后,皇帝对杜子海的处理是:
《庐文肃公年谱》一卷:以罪人逼迫本官,拟绞。
皇帝说这个杜子海胆子太大了,他明明是犯罪嫌疑人,竟然还敢要挟官员,导致了官员自尽,罪大恶极,应该绞死。
案子到这里就结局了,但我们的思考还没有结束。
皇帝下发处理杜子海的这个口谕的时候,皇帝已经是从五台山回来了,回到京师了。
那这一天是什么时候呢?是嘉庆十六年四月戊辰。
上午嘉庆在办公室里处理杜子海的案件,到了下午,皇帝在保和殿里殿试,当时来了很多考生,参加考试的有二百三十七人,皇帝问了他们很多问题,比如帝王治道,河工,军事和刑狱,殿试快结束的时候,嘉庆皇帝对在场的考生们说:
《清仁宗实录》卷二百四十二:人命至重,所谓悉其聪明,致其忠爱,岂不在折狱者之无成心,无偏见欤?朕哀矜庶狱,每阅谳牍,再三审慎,以期无枉无纵。而司狱者或以姑息为阴德......
人命是这个世界上最为贵重的东西,那面对涉及人命的案件的时候,就要竭尽自己的聪慧明辨之力,付出自己的忠恕仁爱之心,作为审判者,不能有偏见,不能有成见,朕每次阅读审判文书,都再三审慎,希望做到既不冤枉好人,也不放纵坏人,但偏偏有些官员啊,审理案件却总是一味姑息,一味纵容,以为是自己在做好事,想要通过这种方式来积阴德。
这个有些官员指的是谁?自然就是那个想要做好人,想要“做好事”,却莫名其妙,阴差阳错,把自己逼死的陈绍贵了。
而古代历史数千年,被一个犯罪嫌疑人逼死的官员,恐怕,也就这一位了......
参考资料:
《清仁宗实录》卷二百四十二
《卢文肃公年谱》嘉庆十六年辛未条
《大清律例》刑律·人命·威逼人致死
《钦定大清一统志》卷一百七《泽州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