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子晚报报道,10月19日,此前备受关注的广东廉江一家三口祖孙三代被杀害一案有了最新消息。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该案被告人叶某志已于前不久被执行死刑。
2025年3月27日,广东廉江某村发生了一起惨案,村民叶某志在晚上进入其同村邻居家中,将在家里的一家三口同时也是祖孙三代残忍杀害。同年8月18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叶某志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某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叶某志因猜疑被同村的叶某等人加害,遂产生杀念。2025年3月27日晚,叶某志携带两把菜刀驾驶摩托车寻找叶某未果,在叶某家门口见到3名被害人,即持菜刀砍击被害人韦某某(殁年69岁)、叶某花(殁年36岁)、何某某(殁年1岁11个月),致3名被害人死亡。叶某志逃离现场后自杀未遂,在家中被民警抓获。经鉴定,叶某志患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某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叶某志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惩处。虽然叶某志作案时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但其犯罪时对行为的违法性和犯罪后果有明确认识,犯罪手段特别凶残,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情形,故不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25年12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叶某志故意杀人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叶某志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5年3月27日,广东廉江东涌村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村民叶某志傍晚潜入邻居家中,将祖孙三人残忍杀害。亲属介绍,被害的男孩还不满2岁,平时乖巧听话,他们一家与凶手并没有过节。
被害人潇潇(化名)的丈夫何先生告诉记者,2025年春节后,潇潇带着不满两岁的大儿子和两个多月大的小儿子回广东娘家暂住,“刚过完年,她也刚坐完月子,回去看看父母,陪陪他们。”
悲剧发生在3月27日晚上,同村村民叶某某骑着摩托车持刀冲进潇潇娘家,将潇潇、潇潇母亲和大儿子三人残忍杀害,小儿子在睡梦中逃过一劫。
“凶手和我老婆是一个村的,以前都认识,只是后来好多年没有见过了。”何先生告诉记者,凶手行凶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致3人殒命,“我岳母倒在家门口,我儿子就挨着我岳母,我老婆倒在了院子里。”何先生说,案发后,岳父经常看着家人倒地的位置发呆,泪流不止。“二宝现在已经八个月了,会叫妈妈了,可他妈妈永远不在了。”
监控视频截图
被害人家属提供的起诉书提到,被告叶某某因臆想被他人释放毒气加害及汽车打不着火均与同村叶某(潇潇的哥哥)有关,便拿上两把菜刀到叶某家。未找到叶某,叶某某见到被害人坐在叶某家门口,即下车持刀砍击三名被害人。
根据被害人家属提供的廉江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照片显示,鉴定意见为:一是鉴定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二是被鉴定人叶某某在本次作案时的刑事责任能力可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被害人潇潇的姐姐叶女士告诉记者,事情发生之前,作为同村人,且弟弟叶先生与犯罪嫌疑人叶某某曾是同学,都从未听说过犯罪嫌疑人叶某某有精神病患病史。
被害人家属提供的鉴定意见通知书 来源:受访者
2025年8月18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叶德志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德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叶德志因猜疑被同村的叶某等人加害,遂产生杀念。2025年3月27日晚,叶德志携带两把菜刀驾驶摩托车寻找叶某未果,在叶某家门口见到3名被害人,即持菜刀砍击被害人韦某某(殁年69岁)、叶某花(殁年36岁)、何某某(殁年1岁11个月),致3名被害人死亡。叶德志逃离现场后自杀未遂,在家中被民警抓获。经鉴定,叶德志患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叶德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叶德志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惩处。虽然叶德志作案时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但其犯罪时对行为的违法性和犯罪后果有明确认识,犯罪手段特别凶残,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情形,故不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25年12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叶德志故意杀人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叶德志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被告人叶德志因猜疑被同村的叶某等人加害,遂产生杀念。2025年3月27日晚,叶德志携带两把菜刀驾驶摩托车寻找叶某未果,在叶某家门口见到被害人韦某某、叶某花、何某某,即持菜刀砍击致3人死亡。叶德志逃离现场后自杀未遂,在家中被民警抓获。经鉴定,叶德志患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2025年8月18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德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叶德志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法院二审认为,上诉人叶德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叶德志作案时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坦白等情节,但其罪行极其严重,从其作案对象选择及作案过程看,其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来源:扬子晚报、钱江晚报、潮新闻、央视网、九派新闻、大河报、天津广播
编辑:李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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