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人的印象里,“民告官”是件难事。总觉得行政机关权力大、有优势,自己一个普通老百姓,打官司肯定赢不了。于是遇到违法拆迁、社保办不下来、不公正处罚这些问题,很多人宁愿忍气吞声,私下协商,也不愿意走司法途径。其实,这种想法恰恰是维权路上最大的误区。
行政诉讼,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民告官”,它的设立初衷就是为了约束行政权力、保护普通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始终站在有理、合法的一方,老百姓依法维权,完全不用怕。
首先,民告官是国家法律明确赋予每个人的合法权利。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只要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换句话说,征收机关做错了事、不作为、乱作为,老百姓起诉维权,不是闹事,不是无理取闹,而是完全合规合法的正当行为。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看事实和证据、只讲法律,不会偏袒任何行政机关。
很多人不敢起诉,是担心“官官相护”,怕起诉后被针对、被刁难。事实上,现在的司法审理全程规范透明,有严格的司法独立制度,行政机关无权干预法院的立案、审理和判决。同时,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阻挠、妨碍老百姓正常起诉维权,更不能对维权群众打击报复。一旦出现违规报复行为,相关工作人员会被依规追责,老百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有充分的法律保障。
更关键的是,行政诉讼有一条对老百姓非常有利的举证规则,这是普通人维权的最大底气。在普通民事诉讼中,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在行政诉讼中,实行的是“被告举证”原则。简单讲,老百姓起诉政府违法履职、不作为,不需要自己拿出证据证明对方违法,而是需要政府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行政行为合法合规、程序正当。如果政府拿不出合法依据,就会被法院判定为违法,老百姓胜诉的概率大大增加,这大大降低了普通人的维权难度。
除此之外,行政诉讼的维权成本极低,完全没有大家想象的高昂开销。老百姓提起行政诉讼,案件诉讼费很低,不会造成经济负担。而且法律支持口头起诉、简化起诉流程,不会写字、不会写诉状的人,都可以到法院现场说明情况立案。对于经济困难的群众,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普通人完全打得起,也打得赢行政官司。
结合生活中常见的场景,像房屋违法强拆、失地后社保不予办理、违规审批宅基地、不合理行政处罚等问题,只要行政机关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程序违法的情况,老百姓掌握基础证据,在六个月法定起诉期限内提起诉讼,大概率可以维权成功。法院会依法判决撤销违规行政行为、责令政府履行法定职责,还能依法支持合理的赔偿诉求。
这里京坤律师要提醒广大群众,法治社会,权力受法律约束,有理不用怕人。行政诉讼不是硬碰硬的对抗,而是老百姓最公平、最稳妥、最正规的维权渠道。遇到政府部门侵害自身合法权益时,不要一味妥协退让,不要轻信口头拖延说辞,敢于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正规行政诉讼维权,法律一定会守护每一位守法百姓的正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