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不仅危及房屋结构安全,还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引导广大市民依法依规装修,现公布我市查处的5起违规装修典型案例,希引以为戒、共同监督。

案例一:胡某等三人擅自拆除承重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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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陈某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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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倪某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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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顾某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案

基本案情

2024年9月29日,当事人顾某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9月装修延令街道某小区2103室时,擅自将没有防水要求的衣帽间改为卫生间,新增卫生间长约1.8米、宽约1.5米,面积约2.7平方米。市住建局责令其限期改正,但当事人逾期未整改,遂移送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11月8日现场勘验时,该卫生间已完工。

法律规定

当事人将衣帽间改为卫生间的行为,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项关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规定。

处理结果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50元的行政处罚。本案罚款数额虽小,但当事人恢复原状、重新整改的成本远超罚款数额,得不偿失。

案例五:朱某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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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装修须守法,安全大于天。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装修活动中注意以下事项:

  一、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拆改房屋梁、柱、板和基础结构,不得拆除承重墙或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等,不得开凿楼面结构层或扩大楼面结构层洞口。

  二、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不得超过房屋设计标准增加使用荷载。

  三、确需拆改的,依法办理手续。确需实施影响房屋安全行为的,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根据设计方案组织施工;涉及加层、拆改主体结构和改变使用功能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四、收到责令改正通知的,及时整改到位。逾期不整改、不缴纳罚款的,执法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可能加重处罚。

广大市民如发现违规装修行为

请及时通过12345热线反映

共同守护我们的居住安全

来源 | 泰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