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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十五中最近干了一件“漂亮事”——发通知让高一学生的父母轮流到校值守延时晚自习,全程禁用手机,还得在纪律记载本上记录谁不守纪律、谁上厕所次数多了。

校方的解释堪称一绝:老师从早上7点干到晚上9点,14个小时,第二天还要上班,不可能让老师继续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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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成人话就是:老师太累了,所以换家长来。各位家长,你们白天上完班,晚上去学校当免费保安兼纪律委员,第二天照常上班。这算盘打的,我在泰安都听见响儿了。

这事最令人作呕的地方,不在于家长累不累,而在于学校把“不要脸”包装成了“家校合作”。

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的《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白纸黑字写着:学校充分发挥协同育人主导作用。组织晚自习、维持课堂纪律、记录学生违纪——这些事从哪条法律、哪份文件里能读出“属于家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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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于网友的评论

《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对在校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法定职责。学生人在教室里坐着,纪律归学校管,安全归学校负责。你把纪律记载本塞到家长手里,出了事算谁的?两个学生打起来了,家长上去拉架还是上去劝架?孩子质问“你凭什么记我名字”,家长怎么回答?“我是你同学他爹”?

更不要脸的是那个“自愿”。校方说轮值系自愿参加,没时间可以跟班主任申请调整。可你自己想想,班主任发在群里的排班表,哪个家长敢在群里回一句“我不去”?孩子还在人家手底下念书呢。正如网友所言,担心不配合会让孩子在学校“被穿小鞋”,在“一切为了孩子”的隐形压力之下,连拒绝的底气都没有。

这不叫自愿,这叫拿孩子当人质。

还有一个逻辑漏洞大得能开航母:校方说老师不能连干14小时。这话对,完全对。《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老师干14小时违法,学校应该去解决编制问题、增加人手、向教育主管部门争取资源。但你们是怎么解决的?把家长拉来顶班。

老师的休息权要保护,家长的休息权就不算数?家长白天搬砖不累?晚上赶去教室坐一个半小时,回家洗漱完几点睡的?第二天照样打卡上班。老师的14小时是14小时,家长的一天就活该被切成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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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不好听的,这本质上就是学校在拿家长的软肋——孩子——来填补自己管理上的窟窿。央广网评论说得好:“家校合作”不是转移责任的万能钥匙。教室里的纪律管理,是学校日常教育管理的责任范畴,无论如何都不应推给家长。

涉事学校已经被教育局介入调查了,但这件事暴露出来的问题远不止武汉十五中一家。从让家长批改作业,到强制家长站护学岗,再到今天的轮值晚自习,某些学校对家长“呼来喝去”的习惯,该改改了。

老师累,我们知道。教育经费不足,我们也知道。但解决之道是加人手、加投入、改机制,而不是把家长当成一茬又一茬可以无限收割的韭菜。

学校的事,学校办。家长不是你们的编外员工,更不是你们遮羞的抹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