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里有一句特别容易被用来劝人的话:反求诸己。
夫妻吵架了,有人说:先反求诸己。
被领导针对了:反求诸己。
合作伙伴失信了:是不是你自己也有问题?
甚至一个人长期被控制、欺骗、打压,还有人会告诉他:
“外面发生的一切都是你的镜子,你还是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说到最后,“反求诸己”竟然变成了:只要坏事发生在你身上,你就一定有责任。
这其实不是反求诸己。
这是把一种非常高级的自我修养方法,偷换成了无限责任制。
“反求诸己”这个词,到底从哪里来?
“反求诸己”作为一个明确的固定表达,出自《孟子》。
《孟子·离娄上》中有一句非常著名的话:“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
但如果只摘这一句,非常容易误读。
前面其实还有非常具体的内容:
爱别人却没有得到亲近,就反省自己的仁够不够;
治理别人却没有治理好,就反省自己的智慧够不够;
以礼待人却没有得到回应,就反省自己的敬意够不够。
朱熹后来在《孟子集注》中把这里解释得很清楚:“反求诸己”,具体就是反其仁、反其智、反其敬,也就是回到自己身上检查自己能够检查和修正的部分。
《孟子·公孙丑上》还有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
孟子说,仁者如射箭。射箭之前先把自己的姿势端正,射不中,不先埋怨胜过自己的人,而是“反求诸己”。
所以它最初的意思,非常清楚:事情没有达到预期时,不要只把眼睛盯着别人,先检查自己这一端有没有可以改进的地方。
注意这个“先”。
它和“一切都是你的错”,差了十万八千里。
“反求诸己”的背后,其实有一条更早的儒家传统。
虽然“反求诸己”这个完整说法见于《孟子》,但它背后的思想在早期儒家里已经非常明显。
《论语》讲:“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看见别人的问题,不只是骂别人,也顺便检查自己有没有。
又讲:“躬自厚而薄责于人。”
对自己要求多一点,对别人苛责少一点。
曾子所谓“吾日三省吾身”,也是这条传统的一部分。朱熹后来把这种不断向内检查自己,看作修养的重要基础。
到了孟子这里,这条线被进一步说得非常明确:遇事不要先把责任全部往外推,要保持自我省察的能力。
到了宋代理学,朱熹等人又进一步把它纳入持续的修身工夫之中:人的修养,不只是知道大道理,而要不断检查自己的仁、智、敬以及日常行为。
所以,从孔子的“内自省”,到孟子的“反求诸己”,再到宋儒强调日常自治,它原本是一条非常重要的主体自我修正传统。
问题出在后来。
它越来越容易被简化成一句:“出了问题先找自己的原因。”
再滑一步,就成了:“出了问题都是你的原因。”“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这一步,就是偷换。
必须要分清楚:“我应该反省”与“这件事是我的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
这是理解“反求诸己”最重要的一道分界线。
比如有人骗了你十万元。
事情发生以后,你当然可以反求诸己:
我是不是轻信了?
为什么没有核实合同?
是不是因为贪图高收益降低了警惕?
以后怎样建立风险控制?
这些问题都非常有价值。
但它们能证明:骗子没有错吗?
当然不能。
骗子实施欺骗,是骗子的责任。
你因为判断失误而受骗,是你需要复盘的部分。
两者可以同时成立。
所以一定要区分至少三件事:
第一,发生原因是什么?
第二,谁对错误行为负责任?
第三,我现在还有什么可以改进?
“反求诸己”主要解决的是第三个问题,并部分帮助检查第一个问题。
它不能自动回答第二个问题。
一个人完全可以:没有做错什么,但依然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这是现代人特别容易混淆的一层。
需要注意的是,孟子本人甚至专门告诉你:反省完了,问题可能真的在别人。
《孟子》里有一段特别重要,但今天引用“反求诸己”的人反而很少提。
《离娄下》讨论这样一种情况:如果有人用蛮横无理的方式对待君子怎么办?
孟子说,君子首先会反省:是不是我不仁?是不是我无礼?
如果检查以后发现,自己确实仁,也确实有礼,但对方还是蛮横怎么办?
再反省一次:是不是我还没有尽心?
如果再次检查,发现自己也已经尽心了,而对方依然如此呢?
孟子的结论不是:“继续反思,一定还是你有问题。”
而是:“此亦妄人也已矣。”
也就是说,到这里,可以确认对方就是一个不讲理的人了。
这段话特别重要。
因为它直接证明:反求诸己在孟子那里是有终点的。
先自查。
再核验。
如果自己的责任已经尽到,就要能够识别:问题确实可能在对方。
所以真正的反求诸己,从来不是无限自责。
而是:我不逃避自己的责任,也不替别人承担他的责任。
为什么今天“反求诸己”特别容易变成一种道德绑架?
因为它非常适合掌握权力的一方使用。
老板说:“公司留不住人,大家首先反思自己有没有主人翁精神。”却不谈工资、管理和组织问题。
父母说:“为什么我们关系这么差,你要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却从不检查自己的控制和越界。
伴侣反复伤害你,最后告诉你:“为什么这些事情总发生在你身上?你也应该反思一下自己。”
更极端的,是一些披着心理学、灵性成长外衣的说法:
“你遇到的一切都是你吸引来的。”
“别人如何对你,都是你内在的投射。”
“如果你足够成长,就不会遭遇这些事情。”
这些话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它们把复杂世界里的:权力、恶意、随机性、结构性问题、他人的自由选择,全部抹掉了。
最后只剩下一个万能解释:你。
看起来特别“内求”。
其实是因果分析能力的严重退化。
真正成熟的人,既不会凡事怪别人,也不会凡事怪自己。
这两种人看起来相反,其实都没有真正建立主体性。
一种人出了任何问题都说:他们害我。环境不行。老板不行。父母不行。社会不行。
永远没有自己的责任。这是外归因失控。
另一种人正好相反。
别人羞辱他,他反思自己。别人剥削他,他反思自己。别人欺骗他,他还是反思自己。
最后所有问题都变成:是不是我还不够好?
这是内归因失控。
两者都不是主体治理。
真正成熟的主体应该能够把一个复杂事件拆开:
我的部分,我负责。
你的部分,你负责。
系统的问题,归系统。
偶然性,就是偶然性。
这才叫现实核验。
从主体治理看,“反求诸己”真正高级的地方,是把行动权拿回来。
为什么明犀依然非常重视“反求诸己”?
因为它里面有一种很强的主体精神。
事情已经发生以后,如果你永远只问:
“他为什么这样?”
“环境为什么这么差?”
“这个世界为什么对我不公平?”
你很容易陷入无力。
因为那些东西往往不受你控制。
而反求诸己真正有力量的问题是:在这件事情里,我还有什么可以调整?
被骗以后,可以建立核验机制。
合作失败以后,可以提高识人和契约能力。
关系破裂以后,可以重新理解自己的边界。
创业失败以后,可以复盘判断、能力和系统。
即使别人确实有错,
你依然可以从事件中拿回一部分成长。
这才是“反求诸己”真正强大的地方:它不是把责任全塞给自己,而是把改进的主动权拿回来。
这两句话看起来很像,本质完全不同。
以后,明犀建议每个人在“反求诸己”时,最好至少经过四步:
第一步:照见自己。
我有没有失误?有没有私心?有没有能力不足?
有没有本来可以做得更好的地方?
第二步:核验现实。
别人到底做了什么?有没有欺骗、越界、失责、恶意?
客观事实是什么?
第三步:划分责任。
哪些属于我?哪些属于别人?哪些属于组织和制度?
哪些只是现实中的不确定性?
第四步:治理自己的部分。
我下一次怎么做?需要建立什么能力?建立什么边界?
改变什么关系?离开什么环境?
这才是一套完整的反求诸己。
否则,“反求诸己”特别容易退化成另外四个字:责怪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