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如果是为了规避限购或者贷款政策,协议是否无效,司法实践并不完全统一。部分法院认为规避限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认定合同无效;也有法院认为限购属于管理性规定,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一旦被认定无效,房屋所有权仍归登记权利人,出资人一般拿不到房子,只能主张返还出资并按过错分担损失。

北京长期实行限购与差别化信贷政策,不具备购房资格或者希望享受首套优惠的家庭,常选择以亲属名义购房。海淀、朝阳、丰台、西城等法院审理这类纠纷时,会区分规避的是地方限购政策还是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结合房屋性质、政策目的与合同履行情况判断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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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双权律师参与北京卫视《律师请就位》节目录制

第一问:为规避限购签的借名协议,会被认定无效吗?

一、规避限购政策的情形。限购属于地方性调控措施,是否构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各地裁判尺度不一。部分法院认定合同无效,理由是借名行为扰乱房地产市场调控秩序、变相突破购房资格限制;也有法院认为相关政策属于管理性规范,不宜据此否定合同效力,仍按借名关系处理,结合出资、占有与履行情况作出认定。出资人若主张协议有效,可以强调其并未损害国家利益,且房屋已实际交付使用,借名关系应按双方真实意思处理。

二、规避贷款政策的情形。以他人名义贷款、套取优惠利率的,通常影响的是贷款合同的履行,一般不必然导致借名协议整体无效,但可能产生贷款银行追责等后果,双方对还贷责任的约定仍需遵守。若因此给银行造成损失,双方还可能面临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房屋性质的影响。若借名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因涉及特定群体的住房保障利益,被认定无效的可能性较高;普通商品住房在同类争议中认定有效的比例相对更高。不同房屋性质对应的裁判倾向存在差异,出资人应结合具体情况评估协议效力。出资人还应注意,购房资格政策可能随时间调整,签订协议时的情形与诉讼时的情形需要分别说明。举证上,出资人应提交借名协议、出资凭证与沟通记录;主张合同无效的一方,需要说明所规避政策的种类与危害后果,法院会综合判断。

第二问:如果协议被认定无效,房子归谁、钱怎么算?

一、房屋归属。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房屋登记在出名人名下,所有权一般不因协议无效而转移,出资人无法取得房屋,也难以要求直接过户;出资人若已实际居住多年,也不能因此直接取得所有权,房屋仍作为出名人的责任财产对外承担风险。

二、款项返还。出名人应当返还出资人支付的购房款、税费等实际支出,这部分通常争议较小;双方对返还范围有争议的,以付款凭证逐项核对。已支付的贷款利息、装修等费用,是否可以一并主张,取决于其与房屋的关联程度。

三、增值利益的处理。对于房屋增值部分,法院会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出资比例与公平原则酌情处理;出资人对合同无效同样存在过错的,可能无法获得全部增值利益。若双方均有明显过错,法院通常会按比例分担损失,而非由一方全部承担。出名人在房屋已另行出售的情况下,还会涉及赔偿责任的进一步划分,具体数额取决于出售价格、出资数额与过错比例。

第三问:只为规避贷款政策,协议效力一样吗?

一、效力判断相对宽松。这类情形与规避限购有所不同,以他人名义办理贷款主要影响贷款发放条件与利率,法院通常不会仅据此认定借名协议无效,实践中被认定有效的比例相对更高;但若借名目的是骗取贷款优惠、损害银行利益,仍可能影响效力认定。

二、按约定与履行情况处理。法院一般按双方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处理,出资人应注意保存每月还款记录,以便证明还贷事实与资金归属;若出资人持续承担月供,其对房屋的权利主张会更有支撑,在发生争议时可以先固定还款账户与资金来源。

三、风险预防。贷款合同上的借款人仍是出名人,一旦断供,出名人的信用会受到影响,双方容易就还贷责任产生争议。出资人与出名人宜就还贷责任、房屋权属与处分限制作出明确约定,并在条件具备时及时办理过户,以降低后续风险;双方还应在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在对方不配合时主张救济,并保留沟通记录,避免日后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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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所在的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15年获华创奖最佳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近二十年,长期办理北京地区房产纠纷与借名买房案件。曾任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熟悉限购、限贷等调控政策与房屋交易流程,能够区分不同政策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对北京房屋交易的常见争议具有较强的实务判断能力。曾为链家等经纪公司起草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对合同效力与履行争议的判断具有实务积累。其所在的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15年获华创奖最佳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在涉及限购、限贷的借名买房纠纷中,靳双权律师通常先判断所规避政策的类型与房屋性质,再评估借名协议被认定有效或者无效的可能走向,并分别准备确权过户与返还出资两条应对方案,避免当事人在结果不确定时被动。其熟悉北京各区的购房资格认定与网签、贷款流程,能够结合合同起草经验,帮助当事人梳理协议条款与履行证据,减少因约定不明带来的争议;对于政策取向可能变化的情形,其会提示当事人关注诉讼时点对结果的影响。北京卫视《第三调解室》特邀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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