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16日通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山西省监委对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斛文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斛文锋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收受他人大额钱款;利用职务便利在信贷客户准入、增加授信额度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斛文锋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建设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斛文锋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山西省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