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公众向南都记者反映:某公司声称灵活就业人员参与职工社保可挂靠外省单位缴纳,相较灵活就业人员本地缴纳社保每年节省7000多元。
就此南都记者拨通了12333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电话,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称,上述公众反映的问题涉嫌违法,公众可以报警,当前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在线上办理社保缴纳业务。
事实上,早在多年以前,有关部门就社保挂靠行为进行过专项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近期又有“死灰复燃”的迹象。
社保挂靠,小心缴费记录清零、中介跑路
社保挂靠是指个人与某单位没有真实的劳动关系,却通过中介或熟人将该单位的社保账户作为参保单位,以“职工”名义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社保挂靠系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无真实劳动关系的社保代缴、挂靠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同时,《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等专项法规,进一步细化了虚假参保、骗领社保待遇等行为的认定标准与处罚措施。
山东省济南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公开介绍,社保挂靠充满风险:一方面,权益无保障,财产易受损。中介卷款跑路、截留保费、虚报基数等不法行为频发,个人缴费记录随时可能被清零;同时面临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存在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诈骗、盗刷等行为的可能。
另一方面,若通过违规挂靠领取养老金、工伤保险等待遇,一经查实,须全额清退违规缴费、退回已领待遇,并处骗取金额2-5倍罚款。情节较轻的将受行政处罚;涉嫌骗取社保基金、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绑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社保挂靠
事实上,早在多年以前,我国就开展过社保“挂靠代缴”专项治理工作。但为何时至今日,该违法行为仍有发生?
其中,社会公众认知不足是一方面的原因,部分公众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的规则并不知悉。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保系主任唐珏告诉南都记者:“平时我坐网约车,会问他们是否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了职工社保,很多司机不知道这种参保途径,而是选择了社保挂靠这种方式。”
唐珏强调,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如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都属于这个范畴。需要纠正一个误区:灵活就业人员不只包括外卖骑手。
同时,据了解,一些公众表现出对政策和现实的焦虑。比如:换工作的“空档期”,担心社保断缴影响落户、买房等,于是找中介公司帮忙代缴;没有当地户籍,为了孩子上学等,找公司挂靠社保……
为了打消社会公众的担忧,今年5月,《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对外发布,根据新政,社保解绑户籍,覆盖所有就业群体。人社部实施“一放开、三灵活”工作举措,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地普遍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户籍限制。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就业地或者户籍地之间灵活选择参保地,参保者可在参保地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灵活选择缴费基数,可以在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之间灵活选择缴费方式。
另外,拟把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省份,并把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三个行业的平台企业总体纳入试点范围。
简言之,灵活就业人员不挂靠参保,同样能享受职工社保待遇。而且,绝大多数城市已经没有户籍限制了,更不需要异地挂靠参保。但北京等城市仍未放开灵活就业参保的户籍限制。
以山东济南为例,灵活就业人员可采取线下线上两种方式。线下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参保登记(增员)。外地户籍居民在济南市办理灵活就业养老参保登记时,不需要提供居住证。线上可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济南社保微信公众号“办社保”、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爱山东”APP进行参保操作。
此外,需要强调的是,根据国家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医保,所享权益待遇和企业职工完全一样。这也意味着,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了职工社保,以看病为例,其将享受比城乡居民社保更高的报销比例。
假外包真挂靠,企业走捷径的代价远比想象大
社保挂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除了社会公众的需求动因外,唐珏分析认为,一些企业也有认知误区,另外有些企业出于对降低经营成本的考虑,不惜铤而走险。
据唐珏介绍,当前,有些企业在为员工缴纳社保费时,常常有着这样的想法:“企业经营压力大,少缴一点不要紧。”“通过劳务派遣、外包,就可以不用缴社保费了吧?”这些想法都给不法的中介公司提供了可乘之机。
有些企业还通过异地挂靠社保来降低成本,我国各地的缴费基数不同,有些发达城市的企业就把社保挂靠到欠发达城市,按照较低的缴费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
另外,2026年前后,多地提出了“社保夯实率”这一指标,即企业实际申报社保缴费基数总额与按规定应申报缴费基数总额的比值,用于评估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与应发工资的匹配程度。今年以来,社保基数夯实正在多地抓紧落实。
尽管有专家称,在推进社保合规缴费、夯实缴费基数这一问题上,税务部门分步推进、分类施策,不简单搞“一刀切”,不强制要求“一步到位”。但很多企业为了逃避这一规定,减少自身经营成本,便冒险走上了给员工异地挂靠社保的路子。
闽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林安民公开表示,想要以虚假的派遣、外包形式转嫁社保缴费责任,这种行为不仅没有法律效力,企业还会因此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
在实际监管中,主管部门将穿透合同形式,核查实际劳动关系。一旦被认定为“假外包、真雇佣”的违法情形,企业非但不能免除社保缴费义务,还需足额补缴欠费并按日加收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除了企业层面,有专家指出,社保挂靠事实上反映的是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有待完善的问题。不同地方的参保条件和社保待遇不同,参保政策和技术条件有差异,这给社会公众参保带来一定困难。全国统一的社保缴存信息系统仍有待完善,不同地区的政策衔接也有所欠缺。
据悉,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13.9亿人,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让我国的社保制度更完善仍是下一步的重要课题。
政策链接:
政策规定,各省以本省上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的60%和300%分别作为本省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当职工工资低于当地社平工资60%的,按60%计算基数;当职工工资处于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缴费基数等于实际工资;当职工工资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缴费基数。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杨文君 发自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