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新闻从信用广东平台获悉,日前,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深圳市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罚款9万元。具体违法事由为涉事公司未及时足额将人工费用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逾期未落实整改,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本次处罚金额已接近相关条款裁量上限。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次处罚决定公布前一日,涉事公司相关旧改项目因劳资纠纷频发曾被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开通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处罚详情:未按期拨付人工费用至专用账户,罚款近裁量上限

据深福建罚决〔2026〕64号行政处罚详情,深圳市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及时足额将人工费用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逾期未落实整改,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被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处以9万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此次9万元罚款,已接近该条款处罚区间上限。

项目背景:涉事项目劳资纠纷频发,参建多方存管理漏洞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行政处罚公示前一日,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已发布专项通报称,涉事公司负责建设的华泰小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新世界香蜜四季家园主体工程、新世界香蜜国际公寓主体工程)劳资纠纷频发,工人多次聚集信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该局在专项整治中,发现涉事项目实名制、分账制管理体系混乱,问题不仅限于建设单位“未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还存在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已对相关单位立案调查,并对深圳市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通报,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

涉事主体:深圳本土房企,深耕城市更新多年

企查查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市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新世界集团成员企业,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注册资本5亿元。

据深圳新世界集团官网介绍,地产开发是集团核心业务,深圳市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新世界投资有限公司合称“新世界地产”,是集团地产板块主力平台。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产业投资为主的综合性房企。依托早期上梅林旧村改造项目起步,迄今该公司开发新世界红梅苑、新世界四季山水、新世界四季御园、新世界商务中心等多个住宅小区与商业项目,累计施工建筑面积超200万㎡。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任贺

编辑:任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