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手真狠啊,谁能想到一个年纪轻轻、看起来脾气很好的宝妈,竟然当众拿一把 U 型锁当工具,照着另一个宝妈的头猛砸。
两人之间到底有多大冤仇,这件事为啥会发生在大街上?这个宝妈事发后又是否感到后悔?几个问题的答案摆出来后,简直一个比一个离谱。
多大冤仇?说穿了,就是让个路的事。俩人认都不认识,哪来的仇。
时间回到 10 月 12 号下午 1 点 44 分,成都青白江区凤祥大道 128 号附近,正是学生午休返校的点儿,学校门口车来人往。
两个骑电动车的女子,一个 32 岁的曹某某,一个 31 岁的向某,因为行车的事儿起了口角。
一个嫌对方挡路,一个嫌对方按喇叭,一来二去,火气上头。就为这么点事,曹某某抄起车上的 U 型锁,照着向某头上就砸。
从现场视频看,曹某下手那几下,一下比一下重 ,揪着头发往下按,锁一下一下抡下去。
周围人反应过来,赶紧上前拉,有人报了警。民警赶到,把曹某某当场控制住。向某被送进医院,鼻骨、手臂都受了伤。
从拌嘴到动手,前后几十秒。说实话,看到这儿我一直在想:多大点事啊,值得吗?
两个都是来接孩子的妈妈,孩子就在旁边的学校里上课,她们在门口打成这样,孩子放学出来看见的会是什么?
有句话叫“冲动是魔鬼”,可能当时曹某情绪上头,也真顾不了那么多了。但冲动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10月14号晚上,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分局发了通报:曹某某(女,32 岁)与向某(女,31 岁)因电动自行车行车纠纷发生冲突,持 U 型锁击打向某,致其鼻骨、手臂等处损伤。
伤者正在医院治疗,没有生命危险。通报里也辟了谣:网传的那些危言耸听的说法全是假的,编这些的曾某(男,35 岁)等人,已经被传唤到案。
通报里是冷静的案情,通报外是乱飞的谣言。我觉得谣言比打人本身更可恨,因为锁砸的是一个人,谣言砸的是大家对“出门”这件事的安全感。
案子还在办,网上又流出两样东西:曹某的正脸照,和她的朋友圈动态。
她还讲了起因,说自己停路边等孩子进学校,对方后面明明有宽路不走,非要冲她按喇叭。
说句实话,这段话我看完,心里很不是滋味。
打完人,下手那么狠,不后悔,反而觉得 "解脱" 了。她这是把进去,当成逃离生活的出口吗?
一个人的日子得压抑烦躁到什么份上,才会觉得坐牢是解脱?这个问题,比那一锁本身,更让人心里发沉。
但话又说回来,不能以貌取人,谁也不知道哪件小事,就成了压垮人的那根稻草。
这件事的评论区,网友都非常清醒。有人说,鼻骨骨折要是鉴定成轻伤二级,那就够得上故意伤害罪了,不是道个歉、赔点钱能了的事。
还有人说,打人的该判就判,但那些编 "打死人" 谣言的同样不能放过。毕竟人家还在医院躺着,你张嘴就给人编没了,这不是缺德是什么。
也有网友提醒,伤情鉴定很关键,结果要是比较重,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跑不掉的。
还有网友反复看现场视频后怕:那几下是真没收着力气,要不是有人上前拦着,后果不敢想。
我觉得这些话都在点上。尤其 "人还躺在医院,就被人编成死了" 这句造谣,跟打人的一样缺德。再说回这事本身,有三件事觉得也很值得反思。
第一,生活不如意,不是挥向陌生人的理由。网上有人替她说话,说是不是生活太难、压力太大才失控。
谁家没有难处?可再难,也不是把手里的锁砸向另一个同样不容易的人的理由。法律不会因为她 "过得苦" 就少判一分,日子也不会因为这一砸变好。
第二,出门在外,真得学会躲 "情绪地雷"。这话可能不好听,但我还是想说:你永远不知道对面那个人,是正常人,还是已经到了崩溃边缘、只想拉个人一起完蛋的。
向某没错,她挨打就是纯受害,这一点没什么好争的。我只是想说,在非原则的小事上,与其跟一个不知深浅的人硬争到底,不如主动退一步、离远点。不是怂,是护住自己和家人。
第三,造谣的人确实该好好治一治。通报辟谣辟得及时,传谣的该抓抓。今天传一条 "打死人了",明天大家出门都多一分恐慌。因为谣言吃的,是所有人的安全感。
一记 U 型锁,砸伤的是一个女人,砸碎的是两个家庭的安稳。
两个当妈的,一个在医院,一个已被警方控制。两个孩子的放学路,从此不一样了。
过日子哪有容易的?可再难,也不是放纵的理由。遇事退半步,不是吃亏,是给彼此留条活路;嘴上留三分,不是怂,是守住自己的命。
愿伤者早日康复,愿那个一时失控的妈妈,也为自己的冲动付出该付的代价。更愿每一个接孩子放学的家长,都能平平安安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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