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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人们难免遇到各种压力,引发负面情绪,但压力绝非逾越法律底线的理由。张某因生活不顺心,为发泄情绪驾车撞击他人车辆及房屋,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最终被奉贤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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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自述其长期深陷多重生活困境,精神状态濒临崩溃:工作上,长期得不到休息,极度疲惫;情感上,已半年多无法与妻子取得联系,内心郁结;经济上,沉迷股票投资,背负20余万元债务。多重压力叠加下,他长期失眠、精神恍惚,怀疑被他人跟踪、车辆被私自安装定位器等,负面情绪持续积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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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晚,张某驾车回到其租住的农户院内,通过长按车辆喇叭的方式呼喊弟弟下楼。等待过程中,其情绪愈发激动,一时冲动驾驶车辆撞击院内停放的白色轿车,强大的冲击力使得白色轿车径直撞向旁边农户房屋,造成车辆、房屋不同程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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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当即意识到自身的错误行为,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候处置,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经鉴定,涉案被撞轿车财产损失1.4万余元,被撞房屋墙面财产损失600余元。为弥补被害人损失,张某及亲属足额赔偿了两位被害人,获得了谅解。

根据法律规定,任意损毁、侵占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破坏社会秩序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张某为发泄情绪,驾驶轿车撞击他人的轿车,导致车损及车旁房屋墙面受损,造成他人经济损失1万余元的结果,构成寻衅滋事罪。2026年8月26日,奉贤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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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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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逆境、生活压力时有发生,但宣泄情绪也必须严守法律边界、恪守理性底线,切勿因一时冲动以身试法,酿成“压力未除、罪责缠身”的双重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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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奉贤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