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岁重阳,敬老情长。赡养陪伴、财产保护、养老防骗、遗嘱继承、监护兜底,都是老年群体关注的高频问题。本期法官Q&A,聚焦涉老民生热点,用通俗的说法讲明白法律规定,守护“最美”夕阳红。
子女只给钱、常年不回家,算尽到赡养义务吗?
不算。赡养不仅是经济供养,还包含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法官提醒
老有所养,也要老有所伴。
老人被诱导购买高价保健品、参与养老投资,能否维权退款?
可以依法维权。如果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等欺诈行为,可依据法律规定,主张撤销合同,要求退还款项。维权注意留存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官提醒
陌生推销不可信,高额回报要警惕。
子女可以私自出售、抵押父母名下的房产吗?
不可以。未经老人本人同意,子女哄骗、代签合同、私自过户、抵押房产等相关行为可认定无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
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法官提醒
财产自主,他人不得干涉。
老人立遗嘱,怎样订立才合法有效?
订立遗嘱,前提是老人神志清楚、意思表示真实,不受欺诈、胁迫。民法典规定了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六种法定形式,每种形式均有严格要件,不符合形式要求可能导致遗嘱无效。订立遗嘱无需子女同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法官提醒
提前规划,不是“不吉利”而是安心。
高龄、独居、失能老人,无人照料,有法律兜底保障吗?
有。对于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缺乏合适监护人的老年人,可以依法指定监护人。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可依法担任监护人,代为处理医疗、财产、照料等事务,筑牢法治兜底防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二条【公职监护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法官提醒
法治兜底,不让老人孤立无援。
供稿|研究室、民一庭(少家庭)
编辑|陈夏芝
排版|戴晓洁
审核|周 薇、赵丽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