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局党委高度重视,各派出所迅速行动,严查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行动以来,泥屯派出所、侯村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网安大队查处两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烟花爆竹)案,依法拘留2人,收缴烟花爆竹125箱。近日,泥屯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网安大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经查,违法行为人赵某某(男,36岁,阳曲县人)在泥屯家中存放60箱烟花爆竹,并伺机售卖,被公安机关及时查获。赵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对赵某敏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对查获的60箱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并上缴某爆破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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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侯村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经查,违法嫌疑人曹某某(男,32岁,阳曲县人)在侯村家中两处存放65箱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查获。曹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对曹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对查获的65箱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并上缴相关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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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全县公安机关同步推进排查整治和宣传防范工作。县局党委会议部署后,各派出所迅速开展工作,细化排查措施;治安管理大队深入民爆库房和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检查;黄寨、东黄水、大盂、西凌井、凌井店等派出所深入社区、村庄、商铺、婚庆公司签订责任书、张贴通告、拉网式排查,广泛宣传禁燃禁放规定。
下一步,县局各单位将持续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保持严打严查、严防严控高压态势,全力守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小编:李玫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