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持多年前单方流水,起诉女方擅自将数百万共同财产赠与娘家亲属要求返还。律师梳理全量双向资金往来,结合劳务赡养事实、证据矛盾与时效规则抗辩,最终法院驳回原告诉求。
离婚后的某个普通午后,张女士刚整理完孩子的学习资料,就收到了法院寄来的诉状。前夫Z某拿着多年前调取的银行流水,主张她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同意,擅自将数百万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娘家父母、弟妹,要求她和四名亲属共同返还本息近三百万元。此前两人已经过两审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大部分共同财产也完成了分割,张女士原本以为纠纷早已尘埃落定,突如其来的起诉让她和整个娘家都陷入了巨大的焦虑。
多年间的转账记录零散杂乱,每一笔转出的金额都清晰印在流水单上,从表面看完全符合单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的外观特征。按照司法实践的常见裁判思路,这种大额的单方转账给近亲属的行为,大概率会被认定为侵害配偶的共有权,进而判令返还。张女士一开始也想过简单抗辩说钱已经用于家庭开销,但看着厚厚的流水清单,自己也知道这种单薄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一旦败诉,整个家庭的积蓄都可能被付诸一空。
接手案件后,廖宇威律师没有顺着原告预设的“单方转移赠与”框架展开抗辩,而是跳出常规的防御思路,从海量的零散流水里梳理完整的资金脉络。他先指导当事人全面调取近亲属之间所有双向的银行往来记录,跳出原告刻意截取的单向转出记录的局限,完整还原了双方多年来资金互有进出的全貌,其中张女士的父亲曾一次性向前夫Z某转账100万元用于他的生意周转,其余亲属也有多次向张女士夫妻二人转账的记录,整体资金往来数额相当,并不具备赠与行为要求的无偿性特征,本质上是亲属之间基于生活和经营需求的互助周转。
针对其中部分没有直接回转的、累计50余万元的向其父亲的转账,廖宇威律师同步收集了多年来张女士父母帮忙照料家中子女、长期操持家庭日常事务的相关佐证材料,结合两人此前离婚诉讼中Z某已经实际分得多处房产、豪车及公司股权,获取了绝大部分财产利益的事实,梳理出该部分转账属于子女向履行了大量家庭劳务的父母支付赡养和劳务补偿的合法性质。面对原告额外拿出的一份案外人马某的情况说明,试图主张张女士利用该账户转移14万元财产的诉求,廖宇威律师仔细核对证言细节,很快发现其中的逻辑矛盾,该情况说明一方面声称账户由Z某所有、实际由张女士控制,另一方面又声称自己对所有交易都不知情,两处陈述自相矛盾,完全不具备有效证言的证明效力。在完成全部实体层面的证据梳理后,他还进一步核查时间节点,发现Z某早在2016年收到张女士父亲那笔百万元回款时,就已经明确知晓双方亲属存在大额资金往来,直到七年后才提起本案诉讼,明显超出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
在庭审过程中,完整的证据链条层层铺开,不同维度的抗辩逻辑互相支撑,让原本看似证据确凿的原告诉求逐渐失去支撑。法院最终出具的判决书中,对全部代理意见均予以采纳,认定张女士和娘家亲属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亲属间的互助周转,不属于无偿赠与,其中向父亲的未回转款项,是基于回馈父母长期照料子女、操持家务的付出,属于履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符合公序良俗,合法有效,最终判决全部驳回Z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全部由原告自行承担。
这起案件中涉及的赠与合同效力认定规则,在日常家事纠纷中十分常见。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合同的核心构成要件是无偿性,即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如果钱款往来本身存在对应周转、互助的背景,不符合无偿特征,就不能被认定为赠与。同时,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一旦完成实际交付,赠与人是不享有任意撤销权的,在婚姻家事场景中,夫妻一方出于赡养目的向尽了较多家庭照料义务的近亲属支付合理范围内的钱款,本身就属于符合公序良俗的履行道德义务行为,不存在侵害配偶财产权的情形。很多类似纠纷里,当事人看到单方转账记录就先陷入被动,忽略了资金往来的完整闭环和转账行为背后的基础事由,实际上单独的转出流水从来不能作为认定赠与的孤证,只有把全部资金脉络和行为背景完整还原,才能厘清行为的真实法律性质。
不少离婚后的财产追索纠纷中,一方当事人刻意截取部分流水断章取义,试图把正常的亲属往来包装成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遇到这类情况不需要自乱阵脚,先把全周期的双向资金记录完整调取,梳理每一笔转账对应的实际用途,把碎片化的事实拼接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最大程度还原事实本来面目,避免被对方刻意营造的证据陷阱误导。
廖宇威现任广东指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企业破产清算管理团队负责人、婚姻家事部部长,同时是惠州遗嘱库团队负责人,身兼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惠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多个职务,同时担任惠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惠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企业重整委员会副主任、惠州市养老产业协会理事、惠城区养老协会副会长、惠州市律师协会特约调解员、环两山法律服务团成员、惠州学院法治辅导员,持有律师证与心理咨询师双证书,曾获得市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市司法局全市律师、市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案例、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表彰,负责的惠州遗嘱库也带领所在律师事务所获得精品化律师事务所称号。他先后办理过近百宗婚姻家事案件,覆盖涉香港、涉英国、涉荷兰、孟加拉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涉外纠纷,也处理过不少本地企业主的离婚相关纠纷,其中左某诉张某亲戚共同财产恶意转移无效案获评市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案例,他撰写的论文夫妻共同债务制度完善应增加否定式认定,也被收录进省级专业论文集完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法律制度研讨会论文集。执业以来他先后担任多家企业及个人的法律顾问,办理案件过程中不会局限于单一的诉讼思路,会根据不同案件的细节制定针对性的处理方案,相关办案过程曾被惠州电视台、惠州电台午间说法等媒体多次采访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