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超标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四轮车(俗称“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现象日益增多。该类车辆大多未列入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安全性能不达标,制动、防护设施缺失,一旦上路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扰乱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前期宣传引导工作,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超标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四轮车交通违法专项常态化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常态化整治。

二、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道路(含国省道、县乡道、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重点整治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四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内容

(一)未取得对应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二轮、三轮、四轮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二)超标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四轮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整治执法措施

(一)路面执法管控。全面查处无证驾驶、准驾不符、酒驾醉驾、闯红灯、逆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对存在交通违法和安全隐患的车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牌证、处以相应罚款;对达到报废标准的,一律收缴并强制报废。

(二)源头联合治理。联合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严厉查处非法销售、拼装、改装超标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四轮车的违法行为,从源头阻断违规车辆流入市场、驶入道路。

五、合规车辆上牌、上路及驾驶资质说明

✅(一)可上牌上路的条件

凡是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具备整车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正规购车发票的电动车辆,方可到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上牌后,必须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驾驶人取得对应准驾驾驶证,方可合法上道路行驶。

❌(二)禁止上路的情形

未纳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无国标合格证、无3C认证、拼装、改装的电动三、四轮车(含各类老年代步车),一律无法办理机动车上牌手续,禁止驶入所有公共道路。此类车辆仅允许在厂区、园区、工地、封闭景区等非公共道路的内部场地使用。若违规驶入社会公共道路,将被依法查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对应驾驶证要求

1、驾驶合规电动三轮车,须持有D驾驶证;

2、 驾驶合规电动四轮车,须持有C1或C2及以上驾驶证。

(四)驾驶证申领与年龄规定

1、 D证(三轮摩托车):申领年龄18—70周岁;70周岁以上D证予以降级,不得再驾驶三轮摩托车。

2、C1/C2(四轮机动车):申领年龄18周岁以上;年满70周岁以后,驾驶人需要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五)国标电动三、四轮车挂牌必备材料

办理注册上牌时,请备齐以下凭证:

1、购车发票(纸质或电子);

2、机动车交强险保单(纸质或电子);

3、车主身份证原件;

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

六、妨碍执法的法律责任

对拒绝、阻碍公安民辅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文明出行倡议

请广大群众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买车之前先核实车辆资质,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超标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四轮车。优先选择合规合法的交通工具出行,主动遵守各项交通法规,远离交通安全风险,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富平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