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修订草案)》意见建议,截止日期11月11日。
据介绍,我省现行条例于2012年颁布实施,为我省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规范应急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践持续深化,应急领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加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人民群众对风险防范、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的期盼持续提高,实践中的体制机制短板、应急监测预警能力不足、应急保障体系不完善、基层应急能力薄弱等矛盾逐步凸显,现行条例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上位法和实际工作需求,亟须修订完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新修订的条例草案初审后,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对法规修订草案进行了修改。征求意见稿网址为:https://www.sxpc.gov.cn/rdyw/art/2026/art_83979730b3ca4f34ab9bd7b4059fe22f.html。
社会各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是发送电子邮件至fgyc211@163.com。二是寄信至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19号,邮编:030073,信封上请注明《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修订草案)》征集意见。(记者杨文)
来源:山西日报

